浙江师范大学关于开展研究生“十佳学术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学院(研究机构):

  为深入挖掘研究生优秀学术典型,展示我校研究生良好的学术风貌,激励广大研究生潜心向学、永攀学术高峰,进一步提升研究生群体的科研学术氛围,决定开展“浙研先锋”系列之研究生“十佳学术之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时间

  2021年4月-6月

  二、参评对象

  浙江师范大学全日制在读博士和硕士研究生。

  三、参评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道德品行高尚;坚持科学精神,恪守学术道德;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突出,在学术论文、课题研究、创新发明或“挑战杯”、“互联网+”等高水平学科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研究生应分别满足《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暂行办法》(浙师研字〔2017〕18号)第六条和第七条中和学术、竞赛相关的款项之一,且成果署名为研究生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含导师一作,研究生第二作者);

  4.研究生出现以下任一情况的,不具备当年研究生“十佳学术之星”参评资格:

  (1)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各类处分者;

  (2)所修课程成绩有不合格者;

  (3)学术行为不端者;

  (4)延期毕业者;

  (5)当学期休学者。

  四、评选步骤

  1.初评(2021年4-5月)

  各学院组织本院研究生报名,在个人申请的基础上,评选、推荐候选人预备人选,经公示后于5月7日前将候选人申报材料、个人生活照片(电子版)上交学校;电子稿发送到活动邮箱,邮件以“学院+研究生‘十佳学术之星’”命名。全日制研究生总数不超过200人的学院推荐1人,200人-400人推荐 2人,400人-600人推荐3人,600人以上推荐4人。

  2.复评(2021年5月)

  主办单位邀请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公示3天后,确定研究生“十佳学术之星”提名奖5名、研究生“十佳学术之星”候选人15名。

  3.终评(2021年5-6月)

  终评形式为现场答辩。综合考量候选人复评成绩、现场展示和答辩环节专家评委打分和大众评委投票结果,评出研究生“十佳学术之星”10人,另5名候选人获研究生“十佳学术之星”提名奖,并进行现场颁奖。

  五、相关说明

  1.参选人提交的各项信息和材料须符合申报要求且真实、准确、规范,所有成果第一署名单位须为浙江师范大学。信息不实、弄虚作假者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2.研究生在基本修业年限内可多次获得研究生“十佳学术之星”,硕博均在我校学习的博士,学术成果可以从研一算起,但获奖成果不可重复申报使用。

  3.研究生“十佳学术之星”,奖励5000元/人;研究生“十佳学术之星”提名奖,奖励2000元/人。

  4.活动邮箱:yjsgzb@zjnu.cn,材料上交地点:行政北楼437。

  5.未尽事宜,请联系研工办王志海老师,电话82282639。

  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研工部

  2021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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