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师范大学关于开展2021届研究生校级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研究机构:

  现将2021届研究生校级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21年获得学位的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二、评选标准、程序和方法

  评选标准、评选程序和方法见《浙江师范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培育和评选办法》浙师研字[2008]23号文件规定。有以下条件的优先推荐:

  (1)博士学位论文评阅成绩平均分达到85分以上,且盲审的五位评阅专家中至少有三位专家推荐优秀学位论文;硕士学位论文评阅成绩平均分达到85分以上,且盲审的三位评阅专家中至少有两位专家推荐优秀学位论文。

  (2)论文在答辩中被答辩委员会推荐为优秀学位论文。

  (3)发表与学位论文相关的高水平学术论文。

  三、评选比例

  博士研究生的评选比例不超过学位委员会授予学位人数的20%,按比例不足1篇的可推荐1篇。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评选比例不超过学位委员会授予学位人数的10%,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评选比例不超过学位委员会授予学位人数的8%。评选名额严格控制,宁缺勿滥。

  四、材料提交要求

  (一)纸质材料

  《浙江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推荐汇总表》、《浙江师范大学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推荐汇总表》、《浙江师范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推荐汇总表》一式一份。

  (二)电子材料

  1.材料种类

  汇总表;申请表;学位论文PDF版。

  2.申请表命名规则

  博士研究生:10345_二级学科代码_YB学号_SQB,示例:10345_070102_YB201710100006_SQB。

  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10345_二级学科代码_YS学号_SQB,示例:10345_040101_YS201720200008_SQB。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10345_领域代码_YS学号_SQB,示例:10345_045103_YS201825200011_SQB。

  3.学位论文命名规则

  博士研究生:10345_二级学科代码_YB学号_LW,示例:10345_040101_YB201710100006_LW。

  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10345_二级学科代码_YS学号_LW,示例:10345_040101_YS201720200008_LW。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10345_领域代码_YS学号_LW,示例:10345_045103_YS201825200011_LW。

  材料报送的截止时间为6月20日。纸质材料由各学院研究生秘书交到研究生院学位办,电子材料由各学院研究生秘书收齐后发送至研究生院学位办邮箱zsdxwb@zjnu.cn。

  研究生院

  2021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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