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关于开展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必修课教材申报工作的通知

  根据《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助教岗位设置与实施管理办法》的文件要求,现将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助教聘任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助教岗位设置基本原则

  1.针对本科教学计划内的课程设置助教岗位,并综合考虑学科特点、课程类别、教学班级规模等的需要。

  2.优先支持公共必修课程、学科平台课程、专业必修课程、教师教育课程的教学需要。优先满足一、二年级基础课程教学改革需求。

  3.优先支持积极探索混合式教学、翻转课堂等教学模式改革的课程,支持主讲教师开展教学方法、手段以及学习评价方式等改革,以促进学生学习方式转变和学习能力发展,提升课程教学质量。

  二、聘任条件及要求

  1.根据《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办法》(浙师研字〔2014〕20号)文件规定,正式注册全日制学术型硕士在校期间必须担任助教工作满一学期,考核合格后,获得1学分。本次聘任面向2020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021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从研二开始担任助教。

  2.担任助教的课程应和研究生所学专业相关。担任助教的研究生一般在本科期间学习过该课程或同类课程。每个研究生每学期只可担任一门课程的助教。

  3.每位老师的每门课程只能聘任1个助教。

  三、聘任程序与时间安排

  1.9月13日之前,各学院根据助教岗位设置基本原则,按需设置课程助教岗位,并在学院网站发布《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助教岗位需求信息汇总表》

  2.9月16-18日,研究生根据各学院公布的助教岗位需求,填写《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助教岗位申请表》,并交学院研究生秘书。研究生秘书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查包含课程时间是否冲突、助教的课程是否和研究生所学专业相关等方面)并汇总。汇总后交各开课学院本科教务办,由开课学院本科教务办负责助教的遴选,并将遴选结果报本科教学部。

  3.9月24日,本科教学部将《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助教岗位统计汇总表》交研究生院,由研究生院网上统一公布选聘结果。

  4.9月30日之前,开课学院组织研究生签订《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助教岗位职责协议书》,随后各研究生助教上岗履行职责。

  本科教学部

  2021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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