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杭州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公共管理硕士(MPA)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项目简介

  杭州师范大学MPA教育项目致力于培养具有系统的专业知识,熟悉行政管理理论和行政管理实践的现状及其发展趋势,具备一定的科学研究能力,能独立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适应在各级党政机关、各类事业单位、各种社会组织和企业从事中高级管理工作的应用型、复合型管理人才。

  杭州师范大学MPA教育项目依托杭师大公共管理学院。杭师大公共管理学是浙江省一流学科,软科排名位列前20%。学科整合了多个学院师资,突出交叉特色,形成了行政管理、公共政策、卫生政策与管理、教育政策与管理、城乡公共治理等优势特色学科方向。学科共有专任教师近百人,其中正高级近40%,具有博士学位占比高达92%。拥有国家级重大工程人才、省级人才、省之江青年学者、省教学名师、省优秀教师及省中青年学科带头人等一批学者。形成了一批较高影响力的学术成果。构建起了“理论教学+案例教学+实践教学”三位一体的培养模式。

  2025年招收双证公共管理硕士(MPA)(双证)研究生(毕业颁发研究生学历证书和公共管理硕士学位证书)。

 

二、招生计划

  2025年杭州师范大学公共管理专业(代码:125200)拟招收非全日制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20人,最终招生人数将根据2025年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数、报考情况和学校学科建设发展需求作调整。

  2025年杭州师范大学公共管理硕士招生研究方向有:

  (1)行政管理;

  (2)教育管理;

  (3)医疗卫生管理。

 

三、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且具有相关专业6门本科主干课程合格成绩单(需有进修学校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出具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四、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逾期不得补办。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名时间: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5日—10月28日,每天9:00-22:00。

  网上预报名时间:2024年10月9日—10月12日,每天9:00-22:00。

  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

  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教育部有关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请考生及时关注。

  特别提醒: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限在职定向就业人员报考,报考类别要求为定向,否则视为不满足报名条件,不予参加考试。

 

五、考试与录取

  1.初试|2024年12月21日

  初试科目:

  管理类综合能力(包括语文、数学、逻辑,满分200分)考试时间为上午8:30-11:30。

  英语(二)(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下午14:00-17:00

  2.复试|2025年3-4月

  复试分数线由学校于2025年3月公布,复试由学院组织,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

  (1)复试科目:

  笔试:公共政策学;参考书目:《公共政策分析》(第二版),陈庆云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年4月。

  面试:①英语测试(口语面试),重点考察学生的英语听说能力

  ②综合面试,综合考察学生能力与素质(考查考生思想政治素养、管理学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

  (2)复试时间:另行通知。

  3.录取

  (1)在德、智、体诸方面全面衡量的前提下,根据专业(方向)录取条件和考生志愿,对考生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加权相加,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录取人数不得超过本专业招生计划数。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初试成绩、复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应分批复试、分开排序。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单独排序。

  (2)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对复试工作中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拟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满分的60%)或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或体检不合格。

  拟录取考生学习期间不转户口、不转档案和组织关系,不安排住宿。

 

六、学习方式

  非全日制。授课时间安排在周末,以课堂讲授和实践基地现场教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七、学制与学费

  学制:2.5年。允许最多延长2年,即4.5年。

  学费:7万元/全程,第一学期缴纳4.9万元(70%),第五学期缴纳2.1万元(30%),最终以浙江省发改委审批后的学费标准为准。

 

八、学位授予

  在规定年限内修满规定的学分,成绩合格,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者,颁发国家承认的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学历证书和公共管理硕士(MPA)学位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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