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理工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工程管理硕士(MEM)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
我校2024年拟招收硕士研究生2115人(全日制2015人,非全日制100人)。最终招生计划以教育部下达的正式招生计划文件为准。招收推免生人数以最终推免系统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学校将根据录取时的具体情况,对各学院(专业)招生人数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公布最终招生计划。
二、报名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报名参加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报名参加除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各项要求。
三、报名要求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
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相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因地制宜、合理确定,鼓励有条件的省份为更多考生就地报考提供服务)。
具体要求请及时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及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网站,查询相关信息。
1.网报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10月8日-25日,每天9:00-22:00;
网上预报名时间:2023年9月24日-27日,每天9:00-22:00。
2.报名流程: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符合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五十二条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招生单位在复试(含调剂)前进行复审;符合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六十二条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向招生单位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
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网上报名有关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详见《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已在教育部官网公开)及“研招网”报考须知。建议广大考生合理安排报名时间,避开报名初期、末期高峰,避免网络拥堵。
3.网上确认:
(1)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5)学校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4.推免生网报: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在规定截止日期仍未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我校按规定可接受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我校接收推免生的有关要求详见公布的《安徽理工大学关于2024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章程》。
其他符合免初试资格(如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退役人员等)的考生,应在国家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
5.准考证打印: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个人网报用户名、密码及《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等证件,避免泄露丢失造成损失。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6.考试时间: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3年12月23日至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在12月25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
7.初试科目:
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一般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医学门类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即管理类综合能力、外国语,满分分别为200分、100分。
12月23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综合能力
12月23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4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4日下午 业务课二
12月25日上午 业务课二(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建筑设计等安排在12月25日考试的特殊科目考试时间最长不超过6小时。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请见《准考证》及考点公告。
经济与管理学院工程管理硕士(MEM)非全日制研究生初试科目:
1、 199 管理类综合能力
2 、204 英语二
复试科目:政治理论等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生产运营管理、项目管理
四、学习方式、修业年限和收费标准
1.学习方式:2024年我校招收的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原则上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2.修业年限: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基本修业年限内(3年),全脱产在校学习。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基本修业年限内(3年,可适当延长),根据学校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
3.收费标准:按国家和省相关文件规定,我校硕士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8000元(其中:公共管理硕士学费为每生每学年15000元),具体收取方式另行通知。
五、其他说明
1.须认真填写本人的详细地址、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避免因联系不到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2.考生必须按目录所列选考业务课科目,考试科目名称及代码须准确无误,否则后果自负。
3.初试合格后,我校拟录取的考生皆应参加复试。调剂、复试、录取等按相关文件执行。
4.报考资格审查工作在复试时进行,报考前,考生应认真核对是否符合我校公布的报考条件,如在资格审查时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将不予录取,责任自负。
对在报名及考试中有违规舞弊行为的考生,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5.我校实行“硕博连读”制度,每年选拔部分优秀硕士研究生提前攻读博士学位。
6.招生考试其他有关事项,请及时登录“研招网”浏览查询报考须知和招生单位网上公告。如本简章与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冲突,以教育部文件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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