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大学关于做好山东省审计厅研究生实习项目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

  经学校与山东省审计厅协商确定,2021年学校将选派我校优秀研究生到省审计厅实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

  1.选派数量:2021年度计划选派15人左右;

  2.选派类别及实习期限:实习生,一般为6个月。

  二、申请条件

  1.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

  2.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专业能力强、团结协作、服从指挥;

  3.有较强的学习、实践和分析解决问题能力;

  4.身心健康,能圆满完成实习项目;

  5.审计与会计相关专业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党员优先推荐。

  三、选拔推荐

  学校对申报学生思想政治、品行学风严格把关,根据申报人专业水平、综合素质进行审核并择优推荐;省审计厅对学校推荐人选进行复审,确定实习人员名单。

  四、派出管理

  1.省审计厅、学校、实习人员本着公平、自愿、诚信原则开展2021年度审计厅实习工作。

  2.实习人员参照省审计厅在岗人员管理,实习期间须遵守厅机关规章制度与纪律规范,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工作机密;实习期间获取素材撰写的学术论文、学位论文、审计案例等须进行脱密处理。

  3.省审计厅为实习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根据工作需要编入相关业务处室、单位;济南市区审计期间提供住宿场所,异地审计期间,对相关差旅费用统一报销;因实习人员自身原因导致的民事、医疗等费用由实习人员自行承担。

  4.实习人员按程序到学校、省审计厅办理相关派出手续;实习期间,学校一般不再安排实习人员返校学习,同时配合省审计厅进行不定期检查,对违反相关规定的严肃处理。

  5.实习结束,实习人员须第一时间返校报到,向所在学院提交实习报告和鉴定意见,完成实践学分认定等工作;如遇不可抗力无法返校,须在实习结束10天内向学院、学校提交情况说明材料。

  五、申请要求

  1.申请学生填报“山东省审计厅实习工作申请表”,提交所在学院,经导师、学院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学院盖章)后,于7月5日前将申请表PDF及word版发送至邮箱scdyjs_999@sina.com;

  2.7月9日前,经学校推荐、省审计厅审核,确定实习人员名单;

  3.7月中旬,实习人员到学校、省审计厅办理派出手续,参加岗前培训,按要求到岗实习。

  山东财经大学 山东省审计厅

  2021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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