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体检
体检在入学报到后统一进行。体检标准详见《中国海洋大学2021年研究生招生体检标准》。体检合格者,方可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录取资格无效。体检结果为目前不宜在校学习的,经本人申请或学校指定医院(校医院或国家规定的三级以上医院)诊断后,可以办理保留入学资格一年手续。保留期满体检结果仍不符合在校学习要求的,取消入学资格。
二、档案
调档函将随录取通知书一起发放。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须将本人档案于2021年8月21日前转入录取学部、学院(中心)进行脱产在校学习,不能脱产在校学习的学生将被取消入学资格。非全日制研究生档案不调入学校。
三、户口
根据公安机关户籍管理规定,全日制研究生新生可自愿选择是否将户口迁入学校。非全日制研究生新生不能将户口迁入学校。属于青岛市内家庭户新生的户口不能迁入学校。户口一经迁入学校,除毕业、肄业、结业、退学、转学等离校情况外,在校期间一律不能将户口迁出。
选择将户口迁入学校的青岛市内集体户新生,属于非学校的集体户户口报到时须携带本人集体户口常住人口登记卡,属于学校集体户户口报到时须携带户籍证明。
选择将户口迁入学校的山东省内青岛市外新生,属于家庭户户口报到时须携带户口簿中的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属于非学校的集体户户口报到时须携带集体户口常住人口登记卡,属于学校集体户户口报到时须携带户籍证明。
选择将户口迁入学校的山东省外的新生,报到时须携带户口迁移证。新生报到时将以上须携带的材料统一交到所在学部、学院(中心),由学校统一办理落户手续。
户口迁移地址统一填写为“青岛市崂山区松岭路238号”或者“中国海洋大学”。
户口迁移证上的姓名、出生年月日等信息须与录取通知书、身份证上的信息一致。学生在校期间,户口内容不得更改。
户口迁移证上一定要盖有户口专用章,内容涂改处也须加盖户口专用章。
四、党(团)组织关系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新生须将党(团)组织关系转入我校,党(团)员材料一般随个人档案转入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新生党(团)组织关系若需转入我校,须在入学后向所在学部、学院(中心)党委(党总支)提出申请,同时提供党(团)员材料。
具体要求如下:
由山东省外转入的党员,入学后将纸质版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交至所在学部、学院(中心)党委(党总支)办理组织关系转入手续。介绍信抬头为“中国海洋大学党委组织部”,去向为“所在学部、学院(中心)党委(党总支)”。由山东省内转入的党员,将组织关系通过“灯塔-党建在线”的“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系统”转至所在学部、学院(中心)党委(党总支)(上级党组织为“中国海洋大学党委组织部”),学校党委不接收纸质版介绍信。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的具体说明及联系方式,可查阅学校组织部网站的《组织关系转接指南》。
入党积极分子和入党申请人,需将入党相关材料放入个人档案,入学后由学部、各学院(中心)党组织审核认定后,可接续接受培养教育。
团组织关系转接于入学后线上和线下同步进行。线上团组织关系转接应登录“智慧团建”系统,申请将团组织关系转出至所属团组织;线下团组织关系转接应将团组织关系介绍信、团员证、《入团志愿书》等团员档案统一交由所在学部、学院(中心)团委审核认定,以学部、学院(中心)为单位集中办理团组织关系转入手续。
咨询电话:党组织关系转接可咨询学部、各学院(中心)党委(党总支)或校党委组织部(0532-66782722),团组织关系转接可咨询校团委(0532-66781829)。
五、录取通知书与调档函将于录取检查结束后发放,发放前将发布修改寄送地址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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