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学校研究生教育管理的有关规定,现将2021年1月拟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学位对象
1.申请博士学位的2017级(含之前)博士研究生;
2.申请硕士学位的2016级在职工程硕士(含MBA);
3.申请提前毕业的各类研究生;
4.申请获准延期毕业(或答辩)的各类硕士研究生。
二、提交学位论文时间及要求
1.纸质版材料提交。各单位研究生秘书将《学位论文送审汇总表》、《学位论文送审审批表》于10月20日前交到研究生院103办公室。逾期不交者,视为自动放弃。
2.电子版材料提交。各单位研究生秘书将学位论文、《学位论文送审汇总表》电子版材料于10月20日前发送至雷茜OA邮箱。研究生提交学位论文日期由各单位自定,并提前通知相关研究生。
3.评阅论文格式。学位论文须按正式论文格式以PDF文档形式上交,同时必须隐去所有能反映作者和导师的相关信息的文字。
4.送审方式。对所有检测合格的学位论文由研究生院委托第三方平台评审。
三、学术不端检测工作
根据学校《防范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暂行规定》,为培养研究生的优良学风,防范学术不端行为,研究生院将采取技术手段对申请我校所有类别学位论文进行文字复制比检测,检测不合格的(博士学位论文文字复制比超过10%、硕士学位论文文字复制比超过30%)一律不予送审。如发现涉嫌作假者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研究生院
2020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