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校研究生教育管理和提高学位授予质量,根据我校研究生培养方案和有关规定,现将研究生答辩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论文印刷
研究生应根据评审专家的意见修改论文,对照学位论文模板进行排版,并经导师认可后方可进行印刷。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由研究生院统一印刷5份,由研究生秘书统一于答辩日期前5-7天交论文电子版(PDF格式)至研究生院培养办。非全日制硕士、同等学力研究生的学位论文自行印刷(5份),费用自理。
二、答辩资格审查
研究生论文答辩申请、答辩委员会组成、答辩程序与学位审核工作应严格按照《华东交通大学学位授予工作条例》执行,对具体事宜做补充说明如下:
1、各培养单位须于答辩日7天前将答辩委员会成员表由学院学位分委会审批后交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对答辩前应完成的相关事宜进行审核认可后方可组织答辩。
2、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主席由校外具有博士研究生导师资格的同行专家担任,答辩委员会由5至7名教授级同行专家组成,其中,校外同行专家不少于2人,且答辩委员会成员中至少有4名博士研究生导师。
3、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主席一般应由具有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的教授担任,答辩委员会由5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同行专家组成,其中至少有1名外单位的同行专家,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中至少有1名专业领域的行业专家。
4、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必须提前2-3天送达每位答辩委员会成员。
5、答辩安排必须经学位分委会审核,严格控制单元时间内同组答辩人数,确保单个学生有充足的答辩时间(硕士学位论文答辩每人至少20分钟),以保证答辩质量。答辩安排必须提前3天进行公告。公告内容应包括:学生姓名、所学专业、学位论文题目;导师姓名及职称;答辩委员会主席姓名、职称、单位;答辩委员姓名、职称(校外专家还应注明单位);答辩时间、地点等。
6、答辩必须在12月20日前完成,答辩结束后各学院秘书于12月23日将各学院学位分委会授予学生名单及答辩成绩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版盖章)以及独创性声明和授权使用说明一并交给研究生院培养办,否则不能参加本轮学位授予审议。
三、其它工作
1、学位论文评审结论为“修改后答辩”的,需要填写《华东交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整改说明》。
2、毕业论文电子版需要交给学院秘书存档。
3、电子版论文还须通过图书馆网页直接提交学校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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