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理工大学化学与材料学院学科教学(化学)硕士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拟招生人数

  17人(拟招生人数为不含拟招收推免硕士生人数的拟考试招生人数;因为后期正式招生计划的下达或实际录取推免硕士生会导致各专业拟考试招生人数发生变动,可能调增也可能调减,所以实际招收的人数以最终公布的拟录取结果为准。)

 

二、学费学制

  学费为8000元/生·年收缴,学制为3年。

 

三、报名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报到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四、报名方式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8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3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报名网站:“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二)网上确认

  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请考生及时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发布的公告,在规定时间内核对并确认个人网上报名信息、缴纳报考费、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逾期不再补办。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三)注意事项

  1、为方便联系,考生务必认真填写通讯地址(省、市、县、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姓名),通讯地址须在2024年7月前有效。

  2、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否则取消考试资格。

  3、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6、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7、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五、考试方式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一)初试

  1、考生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手写。

  2、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3、初试日期与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4、初试科目:

  ①101 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 英语(二)

  ③621 教育综合知识

  ④811 无机化学

  (二)复试

  1、复试时间:初定在3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复试地点:采取线上或线下方式;

  3、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报考工商管理硕士(MBA)、法律硕士(非法学)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不加试。对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需加试两门科目;

  4、复试前我校将严格采取人证识别及相关信息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对考生的身份审核及报考专项计划、享受照顾(含加分)政策的资格审核,对不符合规定条件者,不予复试。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

  5、所有拟录取考生必须参加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考生应自觉遵守我校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我校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

  7、各硕士点具体复试时间、地点及考试方式另行通知,复试专业目录见我校研究生院网页。

 

六、录取工作

  录取原则是依据入学考试总成绩的排名(一志愿和调剂生、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分开排名,“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单独排名)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如果入学考试总成绩相同,依次依据复试成绩、初试业务课一成绩、初试业务课二成绩确定排名(会计硕士与工商管理硕士依次依据复试成绩、初试英语成绩确定排名)。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是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所有拟录取考生必须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学习方式及就业方式

  1、硕士研究生按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我校2024年有部分专业学位招收非全日制研究生,请考生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自主报考全日制或非全日制研究生。

  2、硕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复试合格拟录取的定向就业考生须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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