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理工大学关于举办第三十六届研究生学术(专业实践)报告会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东华理工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要求,研究生申请学位前必须公开作学术报告不少于一次,并取得合格。本学期定于11月为学术报告月,各学院按照《东华理工大学研究生公开作学术研究(专业实践)报告的实施办法》承办第三十六届研究生学术报告会,具体如下:

  一、报名对象

  在完成文献综述培养环节基础上的硕士研究生。从未公开作过学术报告的学生,原则上不能直接参加每年5月举办的毕业前的最后一次学术报告会。

  二、报告内容

  本人在读研期间所获得的新观点、新成果、新方法、新技术等内容。

  三、实施过程

  报告申请人将“东华理工大学研究生学术报告会审批表”交专业所在学院研究生秘书处(具体报名时间、报告时间由各二级学院另行通知),各学院根据申请做报告的人数和内容分组。

  1、实施计划表:在11月1前,各学院将实施计划表报送研究生院管理科审核;

  2、学术报告审批表:在报告会举办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将学术报告审批表报送研究生院管理科;

  3、成绩汇总表:在报告会举办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将成绩汇总后报送研究生院管理科;

  4、获奖论文电子稿:获奖的人员需将报告内容整理成word论文稿,在报告会举办完成后两个工作日内将论文电子稿汇总后报送研究生院管理科。

  纸质材料以学院为单位交至研究生院研究生管理科(软件楼318办公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gxf0719@ecut.edu.cn邮箱。

  四、注意事项:

  1、报告人在报告会开始后15分钟仍不到者,视为弃权。做报告顺序由抽签决定;

  2、报告人须在幻灯片中隐去导师姓名,报告时间控制在12分钟以内,答辩时间为3分钟;

  3、报告人的评分方法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最后取平均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并按四舍五入计算)。若出现并列情况,需组织评委讨论出最终排序结果,获奖比例请严格按照《东华理工大学研究生公开作学术研究(专业实践)报告的实施办法》执行;

  4、报告会实行末位淘汰制,不合格率为10%,建议在报告会开始前务必向评委及学生强调;

  5、每场报告会结束后,请一位评委老师进行点评。

  五、创新项目结题答辩

  研究生应提前向所在学院提出创新项目结题申请,学术报告结束后,由各学院组织结题答辩。答辩由3名评委(原则上为副高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组成,项目指导老师不能担任该项目的评委。

  (一)可申报结题答辩对象

  原则上校级创新项目1年内结题,省级创新项目2年内结题。项目主持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结题答辩。

  (二)创新项目结题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通过学院组织的创新项目结题答辩;

  2、有正式出版的论文(仅有录用通知,可做结题登记但不予经费报账),且发表的论文必须带有创新项目的编号;

  3、在规定时间内上交结题材料。

  (三)创新项目结题需提交以下材料:

  1、江西省研究生创新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结题报告(一式三份)或东华理工大学研究生创新项目结题报告(一式两份),纸质材料(官网下载中心-学工-研究生创新项目用表)下载相关表格;

  2、正式出版论文复印件一份(或录用通知),纸质材料;

  请各学院在报告会举办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将创新项目结题纸质材料以学院为单位交至研究生院研究生管理科(软件楼318办公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gxf0719@ecut.edu.cn邮箱。研究生院统一审批同意结题后,由学院统一领取创新项目结题报告,时间另行通知。

  研究生院

  2021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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