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19年武汉大学研究生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改革专项进行结题验收的通知

  马克思主义学院:

  根据《关于开展2019年武汉大学研究生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改革专项立项建设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检验相关项目建设成效,树立研究生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标杆,以点带面,全面提高研究生思政培养质量,研究生院拟对2019年立项建设的研究生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改革专项进行结题验收,现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

  2019年立项建设的所有研究生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改革专项项目,共14项。其中包括重点项目5项和一般项目9项。

  二、工作安排

  1.2021年5月27日-7月2日,项目负责人对照项目申请书,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总结,整理相关成果证明材料,撰写《武汉大学研究生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改革专项成果要报》,填写《武汉大学研究生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改革专项结题验收表》,并将《成果要报》、《结题验收表》及相关支撑材料提交学院。

  2.2021年7月3日-7月16日,学院对项目结题材料进行初审,并于7月16日下午5点前,将审核签字盖章后的《成果要报》、《结题验收表》及支撑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各1份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处当代楼A405办公室(联系人:胡老师,电话:87673538,邮箱:417397388@qq.com)。

  3.2021年9月,研究生院对项目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专家进行结题评审。

  三、相关说明

  1.所有申请结题项目提交的成果材料须包括:该项目《成果要报》、《结题验收表》及其它支撑材料。

  2.确因项目建设需要或其他特殊原因,可申请延期一年结题。由项目负责人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学院审核签字后报研究生院培养处备案。无故不参加本次结题验收或不按要求提交结题材料的项目直接视为结题验收不合格。

  3.项目结题评审的结果将在研究生院官网公示。公示期结束后,结题验收不合格的项目将责令项目负责人退回部分项目经费,且在三年内不再受理该项目负责人提出的教改立项申请。对于成果突出、验收优秀的项目可根据情况申请后续资助,并在研究生教学成果奖评选中予以优先推荐。

  特此通知

  武汉大学研究生院

  2021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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