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剂复试须满足以下基本要求:
1.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含招生专业目录中外国语语种要求),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出学科专业国家线及我校调入学科专业复试分数线。
2.根据《武汉大学2021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要求,考生如申请调入非全日制专业,须向培养单位提交定向单位委培函、在职证明或劳动合同等证明材料,满足在职定向就业生的相关要求方可调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可授不同学科门类学位的专业可跨门类在对应专业所属一级学科范围内进行调剂。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相同(考生初试统考科目涵盖调入专业所有统考科目的视为相同)。在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中,英语一、英语二可视为相同;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数学(农)和经济类综合能力可视为相同。
5.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及图书情报硕士的考生可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也不得调入以上5个专业。
第一志愿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第一志愿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以下简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的考生可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
6.不接收报考单独考试和“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等专项计划的调剂考生。
7.接收所有调剂考生均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培养单位可在此基础上结合自身学科特点、生源情况,提出自己的调剂要求。调剂信息、调剂要求、咨询服务方式等均将提前在培养单位网站发布,请考生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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