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综合情况面试、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三个部分。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不含法律(非法学)、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或旅游管理硕士),复试时,应加试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教育部按照一区、二区制定并公布参加全国统一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一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重庆、四川、陕西等21省(市);
二区包括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0省(区)。
原则上学术学位类按学科门类分别划线,专业学位类按专业学位类别分别划线(工商管理等管理类专业学位将根据情况分别划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