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办学历史:法学院源于1984年设立的经济学系经济法教研室;1995年成立经济法系;1999年经济法系更名为法律系;2001年在法律系的基础上组建法学院。
2、办学特色和目标:法学院努力培养具有“信敏廉毅”素质的卓越法律人才,通过不断探索,牢固树立以法律职业教育为主体,寓素质教育于职业教育之中的教育理念,逐渐形成以“宽口径、厚基础、强能力、重实践”为特征的财经法律人才培养模式。经过十多年的不懈努力,学院基本实现了“江西有优势、同类有特色、全国有影响、海外有发展”的办学目标,正在努力朝着“高水平、大融合、上层次”的法学院的新目标迈进。
3、办学条件:法学院的教学和办公设备优良。在麦庐园校区有新建的现代化教学和办公大楼,多媒体教室、模拟法庭、图书资料室、电子阅览室等设施完整配套。
4、机构设置:法学院现设经济法、民商法、宪法与行政法、法学系4个系,江西法治政府研究中心、江西生态法律研究中心、江西食品药品法律研究中心、江西检察理论研究基地、网络侵权研究中心、知识产权侵权研究中心、经济法研究所、司法大数据研究中心等11个研究机构,以及院党政办公室、学科与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学工办(与分团委合署)、教务办公室、法学综合实验中心等行政机构。
5、专业和人才培养:法学院自1993年起开始招收经济法学专业本科生,法学专业是国家级特色专业、江西省特色专业、江西省品牌专业。学院被教育部授予全国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全国58家之一,江西省唯一)。“多向融通式”应用型财经法律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为江西省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学院2010年开设了法务会计特色专业方向,2014年招收了卓越法律人才实验班。2015年,在江西省法学本科专业综合评价中,获全省第一名。
6、学科建设:经济法学为江西省重点学科。自1998年起先后获得经济法学、刑法学、诉讼法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民商法学、法学理论、国际法学、财税法等8个法学硕士学位授予权和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是江西省最早取得法律硕士授予权的单位(2003年),是江西省最早取得法学硕士授予权的单位之一(1998年),是全国财经类院校中最早取得法律硕士授予权的单位之一。2011年法学一级学科硕士点被遴选为江西省高等学校示范性硕士点。2011年在应用经济学一级学科博士点下自主设置法律经济学二级学科博士点。江西法治政府研究中心2013年获批为省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法治江西建设协同创新中心2015年获批为省级协同创新中心。2018年获批法学一级学科博士点。
7、教学建设:法学院形成了以“讲、辩、写、练”教学法为主导的专业培养特色,学生司法考试报考通过率近几年保持40%左右。商法学、刑法学、经济法学、法律基础与经济法等4门课程为省级精品课程。学院现建有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江西省豫章监狱等40个校外实践教学基地,豫章监狱实习基地获批为江西省大学生社会实践示范基地。学院获得首批江西省唯一的国家级“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法学校外实践教育基地被教育部评为江西省唯一的“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法学综合实验中心为江西高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8、科研工作:法学院教师科研成果丰硕,近5年来,获准立项国家社科基金课题19项,司法部、教育部课题15项,在《中国社会科学》、《法学研究》、《中国法学》、《法学家》、《中外法学》发表论文12篇,出版学术专著56部,获教育部人文社科奖、省级科研成果奖33项。成功举办2008年全国商法学年会、2009年全国法学期刊研究会年会、2010年经济法学科建设与发展论坛、2011年全国行政法学年会、2012年社会法制建设高端论坛、2013年第四届中国财税法前沿问题高端论坛,“竞争法实施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国际研讨会,2013年全国立法学研究会年会,首届(2014)赣籍法学家联谊会、2014年第十五届全国经济法前沿理论研讨会,2014年江西省高校首届模拟法庭大赛,2014年中国社会法学研究会年会,2014年中国宪法学研究会年会,2014年全国经济法学博士论坛、2015年第七届全国财经高校法学教育论坛等大型活动。邀请江平、李步云、王家福、陈光中、张文显、梁慧星、陈兴良、韩大元、何勤华、孙宪忠、李林等众多著名专家学者来院讲学。学院与台湾东吴大学、实践大学以及大陆许多著名高校建立了稳定的学术交流关系。
9、师资队伍:法学院现有教职工72人。专任教师有59人(外籍专任教师1人),其中具有博士学位的有48人,在读博士3人,博士和在读博士占专任教师的86.4%。有教授20人,副教授22人,讲师17人;有江西省“赣鄱英才555工程”人员2人,江西省学科带头人4人,江西省骨干教师7人,校骨干教师8人;有博士生导师11人,硕士生导师39人。根据中央政法委、教育部的“双千计划”,学院聘请来自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西省人民检察院等实务部门的专家20余人担任兼职教师,聘请法官、检察官、律师35人担任硕士研究生导师。
10、招生就业:法学院现有本科、硕士生、博士生共千余人。目前在校本科生601人,硕士研究生632人,博士生11人。就业工作保持良好态势,本科生考研多次居全校前三名,硕士生多名考上中国人民大学、武汉大学、中山大学、厦门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上海财经大学等名校博士。学院多次获得“就业工作先进单位” 、“就业工作目标奖”称号。
11、国际化办学:法学院与美国圣玛丽大学、英国埃塞克斯大学、澳大利亚詹姆斯库克大学正式签署合作办学协议,拓展了海外合作办学的空间。学院与美国波士顿学院、俄亥俄州立大学、法国巴黎第二大学已达成项目合作初步意见。
12、党建团学工作:法学院有尚法协会、学生法律援助中心、大学生维权中心、演讲辩论协会等特色学生社团。学院获评“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全省高校先进基层党组织”“全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全省五四红旗团委”“全省优秀社会实践服务队”“全省示范社团”等称号。学生在第二届全国高校法律英语大赛中获得二等奖1项,三等奖3项,学院获得最佳组织奖。在第二届“李燕杰杯”全国演讲艺术大赛中,法学院代表队获得团体一等奖和最佳组织奖,个人获得演讲辞征文一等奖1项,二等奖2项,演讲比赛二等奖3项、三等奖1项。在第一届“法源杯”全国财经高校法律职业技能大赛中,研究生组获得一等奖1项、二等奖1项、三等奖3项,本科生组获得二等奖2项、三等奖2项。第二届“通商杯”全国财经高校法律职业技能大赛研究生组获得一等奖3项、二等奖3项、三等奖3项,本科生组获得二等奖2项、三等奖5项。
13、奖励体系:除学校奖学金外,学院设立“铭法奖学金”“法友奖学金”“尚法奖学金”“寸心奖学金”和“泰豪国际交流奖学金”等5类奖学金,捐助总金额超过人民币250万元。
14、社会声誉:据《2015中国高校法学类研究生院排行榜》,学院全国排名58名。在2017年教育部组织的全国学科排名中排名B,并列29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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