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大学艺术类专业已有20多年的办学历史,2011年成立音乐学院。学院秉承“音和乐谐、德艺双馨”的院训和“勤学乐教、敢于担当”的院风,以“高起点、高水平、跨越式”为目标,以打造齐鲁音乐文化为特色,以“服务社会、服务师生”为己任,树立“教学质量为中心、科研提升为驱动、艺术实践为载体”的办学思路,努力培养“专业基础扎实、综合素质高、实践能力强”的应用型专门人才。发挥后发优势,建设具有济南大学特色的国内有影响、省内有地位的音乐学院。
学院现有音乐学、舞蹈学两个本科专业(设有器乐表演、声乐表演、音乐学理论、音乐教育、乐器修缮、舞蹈表演六个专业方向),拥有艺术学一级学科专业硕士授予权、音乐评论——自主设置目录外二级学科硕士授予权,拥有硕士研究生免试入学推荐权。学院下设理论系、器乐系、声乐系、舞蹈系、音乐教育系、现代音乐系和基础教学部等七个系(部),另有音乐研究发展中心、数字音乐制作中心、艺术实践中心等三个科研和教学与实践中心,拥有专业多媒体教室、电钢琴教室、多功能排练厅、琴房、等一流教学设施、设备。
根据音乐学专业特点和人才培养目标,学院确立了“四维五位”的协同人才培养模式;创新了学生专业复核音乐会、教师专业技能展示音乐会师生“双选制”专业学习模式和“课堂学习、课外训练、兴趣小组”的学习过程模式以及“三、五、七学期”艺术教学实践周,“以演代练”、“以演代考”的艺术实践教学模式。
音乐学专业按照师范类专业招生,并设置相关课程。主要开设表演(声乐、键盘、器乐)、乐理、视唱练耳、和声、曲式与作品分析、配器、复调、作曲、音乐教学法、中外音乐史、民族音乐学、中国传统音乐、音乐声学、乐器工艺学、重奏(室内乐)、重唱、合奏(合唱)、形体等课程,培养具有合理化知识结构的专门人才,掌握音乐学科基本理论、基本知识与基本技能,能够在专业文艺团体、艺术院校及相关部门、机构从事表演、教学、研究以及编辑等工作。
学院先后成立了“山东泉城民族交响乐团”和“山东泉城合唱团”,乐团由学院的中青年教师、在校民族器乐表演专业和声乐表演专业的大学生组成,并邀请省内著名音乐家加盟。乐团秉承“弘扬传统文化,唱响时代强音”的宗旨,立足“有特色、有作为”的办团原则,深入济南和山东各地开展了一系列丰富多彩的艺术实践活动,多次承办教育部、文化部、财政部主办的“高雅艺术进校园”和省内重大文艺演出,先后在国家大剧院、省会大剧院和聊城水城明珠大剧院等著名音乐厅举办音乐会,赢得了良好的社会声誉。
学院打破传统用人模式,采用专职、兼职、聘任相结合的用人模式,先后从国内外引进了学历层次高、科研能力强、音乐表演经验丰富的具有博士、硕士学历和高级职称的专家、教授以及优秀毕业生,形成了一支职称、年龄、学缘、学历、学科方向结构较为合理的教学、科研队伍。学院拥有一支以“泰山学者”、“金钟奖”、“文华奖”、“泰山文艺奖”获得者为带头人的高水平师资队伍。按照“不为我有,但为我用”的指导思想,利用社会优秀师资力量,积极聘请国内外知名艺术家担任兼职教授;坚持开放式办学,邀请国内外知名学者、专家开办学术研讨会、交流会,并与其他国家和地区音乐院校建立校际合作关系。
“十三五”期间,音乐学院将充分发挥综合性大学学科交叉的优势,坚持内涵发展、特色发展、创新发展、开放发展的原则,融合国内外先进办学理念,积极探索传统音乐学科与市场需求相融合的专业布局,以社会人才需求为导向,以学生素质拓展为依托,培养和造就具有较强实践能力和就业创业能力的应用型、复合型高素质音乐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