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重点培育工作的通知》(鲁教研处函〔2020〕2 号),山东省教育厅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处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了评议,确定山东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重点培育项目156 项,其中我校重点培育项目6项。根据文件精神,为保证我校重点培育项目的顺利实施并取得实质性成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有关单位、项目负责人按照相关规定,确保按照计划顺利实施。各项目所在单位应及时掌握项目进展情况,为其提供必要的支持与帮助。各项目负责人要切实负起责任,做好项目建设工作。
2.研究生院负责联系项目负责人反馈“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重点培育项目专家评议结果”,项目负责人对专家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认真研究,进一步完善方案,突出项目特色和亮点,按期完成研究工作,切实推动我校研究生教育改革工作高质量发展。
3.项目负责人认真填写《山东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重点培育项目建设目标任务书》(附件2),本任务书一式两份,各项目负责人及学院签章后,于1月6日前交研究生院。本任务书签字盖章后即行生效,研究生院与项目负责人各执一份,
4.山东省教育厅对立项建设项目给于一定的经费资助,由省厅安排下拨。项目负责人应切实提高经费使用绩效,省厅与学校将加强对建设项目的监督和管理,对未能完成建设任务或建设效果不明显的,视情况核减申报名额、追回资助经费等。
联 系 人:刘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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