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士学位论文的答辩条件:
(一)学位申请人的学位论文须在导师的指导下,由申请人独立完成,用于论文研究的时间不得少于一年。
(二)学位论文须符合学术规范要求,已通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和隐名评阅。
(三)引用他人的论点或数据、观点和研究成果以及非众所周知的研究方法和理论,须注明出处。
(四)学位论文选题应属于申请学位的学科专业范畴,所选题目应对学科发展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或对国民经济建设具有一定的实际价值。专业学位论文选题须来源于社会实践或工作实际中的现实问题,有明确的实践意义和应用价值。
(五)学位论文内容一般应包括:摘要、关键词、目录、前言、正文、参考文献、致谢等要件。论文撰写参照《山东财经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写作规范》执行。
(六)学位论文应反映出科学的研究方法和较熟练的技能,对所研究的课题应有新的见解。
(七)学位论文正文字数不低于3万字,论文摘要1000字左右。专业学位论文、外文学位论文字数根据不同专业学位、外文学位论文的要求确定。
(八)已举行过预答辩并获得通过。预答辩的程序与正式答辩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