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大学金融学(证券投资方向)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学院简介

  湖南大学金融与统计学院座落在美丽的国家风景名胜区岳麓山下,她所依托的湖南大学渊源于成立公元 976 年的岳麓书院,素有"千年学府、百年名校"之美誉。是教育部"211 工程"与"985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国家"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金融与统计学院办学历史悠久,积淀深厚。金融学科是中国人民银行首批重点建设学科、国家"211 工程"重点建设学科,金融学科与统计学科是国家"985工程"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基地主要支撑学科,经济与商学学科群"双一流"建设的主要支撑学科。学院拥有金融学(含保险学)、金融工程学、统计学、数量经济学、国民经济学 5 个科学学位硕士点,金融学、应用统计、保险学等 3 个专业学位硕士点,应用经济学(含金融学、国民经济学、数量经济学二级学科)、统计学 2 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点,应用经济学、统计学 2 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已形成完备的本科-硕士-博士-博士后人才培养体系。学院拥有一支年龄、知识和学缘结构合理的优秀师资队伍,近年来,学院教师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等 80 多项,在《中国社会科学》、《经济研究》、《金融研究》、The Annals of Statistics、Journal of Banking and Finance 、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Money and Finance等国内外重要期刊发表论文 400 多篇。学院人才培养特色明显,成效显著,是国内高校中金融与统计专业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之一,被誉为中国金融人才培养的"黄埔军校"。

 

二、培养目标

  旨在培养适应新时代国民经济发展需要,具备坚实的经济学、金融学和管理学基础知识,能够准确把握经济发展趋势,了解国内外最新动态,具有系统的专业知识,有一定的开拓精神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能胜任政府部门、金融机构及其他企事业单位经济管理、经济运行分析的高层次专门人才。

 

三、研究方向

  证券投资

 

四、授课对象

  国民教育本科毕业以及国民教育认可的成教本科毕业(含学士学位)的在职工作人员。

 

五、授课方式

  1、上课地点:湖南大学财院校区

  2、学习方式:网络或周末授课。

 

六、考试方式

  1、申请同等学力硕士学位:学校自主考试+5 月份全国统考(2门);

  2、申请金融专业硕士、应用统计专业硕士:学校自主考试+12月份全国普招生统考。

 

七、学制

  2年

 

八、课程设置

  主要课程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基础英语、中级微观经济学、中级宏观经济学、金融经济学、国际经济学、中级计量经济学、财政学、商业银行管理、国际金融研究、金融监管研究、风险管理与保险、银行会计、金融衍生工具、金融工程、金融投资与风险管理(部分基础课程及专业课程可根据湖南大学金融与统计学院研究生培养方案作适当调整)。

 

九、证书申请

  1、完成培养计划规定学分,课程考试成绩合格,由湖南大学金融与统计学院发课程合格结业证。

  2、申请同等学力(金融学专业)学位者,参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硕士学位的规定》要求,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每年 5 月份统考的经济类综合水平及外语水平(两门)课程考试和论文答辩,按照湖南大学申请同等学力硕士学位的流程,完成各项申请工作,经学校学位委员会评定通过,可授予应用经济学硕士学位。

  3、申请金融专业、应用统计学专业硕士学位者,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每年 12 月份统考普招生笔试及学校面试录取后,修满学分,课程考试成绩合格,进行论文答辩,按照湖南大学申请专业硕士的流程,完成各项申请工作,经学校学位委员会评定通过,可颁发硕士毕业证并授予相应专业硕士学位证。

  4、申请金融专业、应用统计学专业硕士学位的学员,通过全国统考被录取为普招生后,在研修班所交学费转入普招研究生班。

 

十、费用收取

  1、缴费标准:按省物价部门核定标准收费。同等学力申硕研修班学费:21000 元,正式开课前一次缴清;学位申请费(含论文指导和答辩)10000 元。金融专业、应用统计学专业硕士学费按湖南大学相关规定执行。

  2、缴款地点:湖南大学财院校区财务处

  3、缴款方式:现金或刷卡、转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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