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大学关于2021年研究生“课程思政”示范课立项建设的通知

  各学院:

  为进一步推进研究生课程思政建设,培育一批有亲和力和影响力的研究生课程思政示范课,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的通知》(教高〔2020〕3号)及《2021年湖南大学课程思政工作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要求,现开展2021年研究生“课程思政”示范课立项建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全面思政教育、立体思政教育、创新思政教育”理念,突出“课堂教学”的育人主渠道作用,以“课程思政”为抓手创新育人手段,培育一批充满德育元素和发挥德育功能的研究生课程,培养一批有亲和力、影响力的研究生“课程思政”教学名师和教学团队,形成课程思政与思政课程同频共振的协同效应,促进各类研究生课程与思政教育有机融合。

  二、项目要求

  1.申报课程应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能够充分挖掘和运用课程蕴含的思想政治教育资源,育人效果明显,学生认可度高,推动党史教育有机融入课程思政建设,在本学院研究生课程教学中具有标杆和示范引领作用。有关课程思政的详细内容和要求,请参照《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

  2.申报人应为申报课程的主讲教师,师德高尚、政治立场坚定,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高的学术水平。课程团队成员结构合理,鼓励专业课教师邀请思政课教师等共同设计课程,把“课程思政”有机融入研究生课程教学中。思政类课程不在本次立项建设范围内。

  3.学校计划立项建设10门研究生“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每门课程资助额度2万元。各学院择优推荐申报,推荐数量不超过1门。

  三、申报流程

  1.7月2日前,项目申报人和团队填写项目申报书,提供相关附件材料(课件、授课视频等),经学院评审同意后,提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纸质版一式一份,电子版发至peiyangban@hnu.edu.cn)。

  2.7月中旬前,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评审,并公示立项名单。

  四、项目管理

  1.立项课程建设期一年,期间应至少开展一轮教学实践。研究生院视情况采用听课、评课等方式开展教学检查。项目建设期满后,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进行项目验收。

  2.本次立项的研究生“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将进入学校项目库,优先推荐已立项的校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参评省级、教育部相关“课程思政”示范课程项目。

  3.各学院要以推荐申报“课程思政”示范课为契机,统筹推进研究生课程思政建设,为立项课程建设提供必要条件和配套激励,稳步推进研究生“课程思政”教学模式转变。

  五、2020年立项课程中期检查

  为做好2020年研究生“课程思政”示范课立项课程建设,请各学院7月2日前将立项课程的中期检查报告提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研究生院

  2021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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