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位论文阶段是MBA研究生培养过程的一个重要阶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全国MBA教育指导委员会对MBA研究生学位论文的要求,我校MBA研究生学位论文的撰写、答辩和学位授予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的有关要求,并按照我校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答辩和学位授予的相关规定进行操作。
2、MBA研究生修满45学分,中期考核合格后方能进入学位论文阶段。MBA研究生的指导教师采用师生互选和导师组负责人协调相结合的方式确定。MBA研究生在第三学期初,根据自己的知识结构与工作实践,初步选择课题研究方向,同时提出选择导师的意向;MBA教育中心根据师生互选意向及具体情况进行协调,安排师生见面,确定导师名单。
3、MBA研究生毕业论文在导师的指导下进行。MBA研究生的导师,由具有指导硕士研究生资格的正、副教授为主,吸收中青年骨干教师和经济产业部门中具有高级技术职务的管理人员组成导师组,负责指导研究生的全部培养过程。导师组由MBA教育中心确定后报研究生处备案。鉴于MBA研究生规模和培养特点,为保证学位论文的指导质量,原则上一名指导教师指导同届MBA研究生的总人数不超过4名。
4、MBA研究生在导师指导下,于第三学期结束前,进行论文开题,提交论文开题报告,导师组组织审核。开题报告一式三份,导师、MBA教育中心及研究生处各一份。
5、MBA学位论文至少应有半年的工作量,论文的文字量应为2至3万汉字,并按规定格式撰写、打印和装订。论文内容可以是专题研究,也可以是高质量的调查研究报告、企业诊断报告以及编写高质量的案例等。无论什么形式,对论文水平的评价,主要考核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为便于评价和比较,特提出以下量化指标:
(1)选题(权重为20%)
前瞻性(预见性)
适用性
新颖性(观点、思路)
(2)研究和写作中所采用的理论和方法(权重为20%)
理论运用是否正确
是否有一定的理论深度和学术水平
是否有独立见解
研究方向运用是否正确(如统计方法、运筹方法、案例方法等)
(3)应用价值(权重为25%)
对全国性的参考价值和借鉴意义
对部门或行业的参考价值和借鉴意义
对企业的参考价值和借鉴意义
可操作性(可行性)
(4)综合能力(权重为20%)
综合运用知识的能力
分析问题的能力
调查研究的能力
独立工作的能力
(5)写作能力(权重为15%)
逻辑性
结构是否严谨
行文是否通顺流畅
引注和参考文献(中外文)的规范程度及涉及面的广度
6、为促进学位论文指导工作的正常运行,学生要主动与指导教师加强联系,导师应主动关心学生并对指导情况作必要记录。学位论文定稿前,导师必须详细审阅和修改并写出审阅意见,同意后方可付印。
7、论文定稿后,由学生本人向MBA教育中心学位分委员会提出答辩和学位申请,经学位分委员会组织专家预审通过后再正式组织评阅。论文的送审和评阅必须由专人负责,严禁学生本人或导师送审。
8、按照《河南财经学院关于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要求的规定》,学生在申请答辩之前至少在该专业领域发表学术论文一篇。否则不得答辩。
9、论文必须经两位评阅人(其中至少有一位是实际工作部门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审阅同意答辩后,方能举行论文答辩。若遇其中一名评阅人不同意答辩,则增聘一名评阅人重审。如有两名评阅人不同意答辩,则不能举行答辩,待修改后重新申请。
10、论文定稿到组织答辩应留有一个月左右的时间,论文在答辩日之前至少一周时间送达答辩委员会委员。答辩委员会一般由五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组成(含校外专家一名),可由导师组提名,经MBA教育中心主管领导同意后予以聘请。同时确定答辩秘书一人,协助答辩委员会工作。
11、论文答辩按照《河南财经学院硕士学位申请工作细则》进行。答辩通过者,再由院系、校两级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答辩未通过者,可在三个月内,经过对论文的修改补充后,再次申请答辩,仍不通过者,作结业处理。
12、需要提前或延期答辩的学生必须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内提出书面申请报告,经导师、MBA教育中心和研究生处同意后,方可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