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大学关于开展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研讨活动的通知

  各培养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和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教育部关于印发<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方案(2020-2025)>的通知》等系列文件精神,结合湖北省研究生教育会议有关要求,经学校研究,决定于2020年11月10日-12月10日,在全校范围内组织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寻找金点子”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研讨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习宣传。各培养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组织班子成员、导师、教师和研究生广泛开展学习宣传活动,深入领会中央领导重要指示批示、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及有关文件精神,紧密联系实际,学懂弄通悟透。要多种形式做好宣传报道,积极营造推动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良好氛围。

  二、组织讨论。各培养单位要结合学校“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和研究生院提出的“十四五”重点工作,聚焦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和创新能力培养,坚持改革驱动,激发办学主体活力,客观分析总结学校和本单位研究生教育的主要成绩、经验和不足,研究制定本单位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目标、发展思路、改革举措等,形成有针对性、前瞻性、可行性的学院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规划。

  三、提交总结。12月10日前,各培养单位向研究生院提交学习研讨总结,总结应包括学习研讨情况、学院研究生教育现状、存在问题、改革举措以及对学校研究生教育改革提出的“金点子”等内容。

  研究生院建立领导班子对口联系学院工作制度,充分发挥研究生教育督导委员会作用,确保本次活动取得实效。

  联系人:陈勇 电话:0716-8060035。

  研究生院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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