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大学是湖北省属高校中规模最大、学科门类较全的综合性大学,为湖北省重点建设的骨干高校,是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入选高校,湖北省“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也是湖北省人民政府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共建和湖北省人民政府与国家农业部共建的高校。
学校是博士学位授权单位,各类人才培养层次齐全。现有“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石油与天然气工程”2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石油与天然气工程”、“作物学”3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涵盖15个二级学科;33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2个专业学位授权类别。现有全国优秀教师和湖北名师8人,享受国务院、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53人,湖北省有突出贡献专家19人,湖北省新世纪高层次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人选22人,湖北省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31人;现有博士生导师102名,硕士生导师626人,兼职博士生导师63人,兼职硕士生导师439人;有“双聘院士”7人。
学校现有石油天然气、绿色农业2个湖北省优势特色学科群,16个“十二五”省级重点学科和重点(培育)学科,其中,2个优势学科,6个特色学科,8个重点(培育)学科。现有47个国家级、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7个国家级和省部级实验示范中心,以及2个湖北省重点实验室、5个省级2011协同创新中心、2个湖北省共性技术研发推广中心、5个省级人文社科研究基地、8个湖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实验室)、6个省级校企共建研发中心、8个中石油集团公司重点实验室、9个湖北省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2个湖北省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4个湖北省实习实训基地。学校在石油科学与技术、涝渍灾害与湿地农业、荆楚文化研究等领域具有鲜明特色。
根据我校初试情况,参考去年复试分数线,除医学部、艺术学院外,其他学院各专业均接收少量调剂考生,具体专业参照我校2019年招生专业目录,热忱欢迎全国各地符合国家调剂政策的优秀考生调剂到我校继续深造。请有调剂意向的考生尽快与相关学院联系(。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剂原则
参照国家2018年调剂政策(国家2019年调剂政策目前还未公布)。
二、学费及奖助学金
根据教育部、湖北省有关文件精神,我校今年录取的全日制研究生将全部收取学费,同时,享受助学金和奖学金,具体办法按照《长江大学关于研究生教育学费及助学金的暂行规定(试行)》、《长江大学研究生优秀生源奖学金管理办法(修订) 》、《长江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修订)》执行。
1.优秀生源奖学金
(1)凡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在入学报到正式注册后,学校给予5000元的奖励;
(2)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被录取的来自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应届本科考生,在入学报到正式注册后,学校给予5000元的奖励;
(3)凡调剂到我校并被录取的来自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应届本科考生,在入学报到正式注册后,学校给予3000元的奖励;
(4)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第一学历为一本以上本科院校的全日制本科考生,非英语专业已过六级,英语专业已过八级,或研考英语成绩超过60分,且研考总分超过本专业国家规定录取起分线理工科在50分,文科在60分以上的,在入学报到正式注册后,学校给予3000元的奖励;
(5)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平均学分绩点排名本专业前20%的本校应届本科考生,在入学报到正式注册后,学校给予3000元的奖励。
2.学业奖学金
凡录取至我校的国家计划内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均享受“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1)一年级研究生奖学金分类、标准及比例:
硕士研究生设立一等奖10000元/年、人,二等奖8000元/年、人,三等奖2000元/年、人。硕士研究生一等奖比例为参评人数的20%,二等奖比例为参评人数的80%,(一等奖、二等奖的参评人数为第一志愿报考长江大学全日制研究生)。三等奖比例为参评人数的100%,三等奖的参评人数为调剂到我校的全日制研究生。
符合以下条件者,可直接享受相应等级的学业奖学金:
A. 凡被我校接受的推荐免试生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
B. 毕业于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且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被录取的考生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
C. 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应届本科毕业调剂到我校的考生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往届本科毕业调剂到我校的考生享受二等学业奖学金,若英语和政治初试成绩均超过60分,总分超过当年国家线50分,可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
D. 一本院校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第一志愿报考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调剂到我校的考生,英语和政治初试成绩均超过60分、总分超过当年国家线50分,享受二等学业奖学金;英语和政治初试成绩均超过60分、总分超过当年国家线60分,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
(2)二、三年级研究生奖学金分类及标准:
硕士研究生设立一等奖10000元/年、人、二等奖8000元/年、人、三等奖6000元/年、人。二、三年级硕士研究生一等奖比例为参评人数的20%、二等奖比例为参评人数的60%、三等奖比例为参评人数的20%。
一年级学业奖学金等级按新生入学初试和复试总成绩评定,二、三年级分别按第一、二学年的年度考核结果评定。
3.国家奖学金
录取至我校的国家计划内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学校的相关管理办法申请国家奖学金,标准为每生每次20000元(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动态调整)。
4.国家助学金
凡录取至我校的国家计划内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定向就业除外)均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
5.“三助”津贴
录取至我校的国家计划内硕士研究生从事助研、助教、助管等工作的可获得相应的岗位津贴。
三、调剂基本程序
1.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请填写《长江大学2019年招收硕士生调剂申请表》,扫描后发邮箱发给相关学院负责老师并与之联系。
2.在国家调剂系统开通后,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 凭本人帐号和密码进入调剂系统,填报调剂志愿。
3.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开通期间,我校研究生院安排专人负责调剂事宜,在24小时内对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发出复试通知,考生应于24小时内,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回复,并按规定时间到我校参加复试。
4.复试具体事宜请注意浏览我校研究生院网(http://gs.yangtzeu.edu.cn)及各学院网站,了解调剂最新信息。
四、长江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16-8060564
研究生院网址:http://gs.yangtzeu.edu.cn
联系地址:湖北省荆州市南环路1号 邮政编码:434023
长江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二O一九年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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