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工程大学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培养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及全体研究生:

  根据《武汉工程大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预案》(2021年8月修订版)、《武汉工程大学2021年秋季学期学生返校及管理工作方案》和《武汉工程大学2021级新生开学报到工作方案》等文件的有关要求,为保障本学期研究生培养工作平稳有序保质保量开展,现就培养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按照学校各年级开学时间做好疫情防控和教育教学准备。统筹用好各类教学资源,做好线下线上教学两手准备,按照疫情防控的要求,对正常返校学生组织常规教学,对于因疫情影响部分无法到校学生组织线下与线上混合教学或采用任课教师在线辅导、各类平台网络课程、自学等形式完成。如出现风险等级变化或突发情况,保证做到线上开学和线上线下教学的有序转换、无缝对接。

  二、各个培养环节安排

  (一)新生入学教育及准备(2021级新生博士、硕士)

  依照前期工作安排进行,按照疫情防控的要求采取线上线下结合的形式灵活开展相应工作,并做好培养计划提交。

  1、入学准备(2021年9月10日前完成)

  (1)阅读掌握《研究生入学须知》附《研究生信息系统使用说明》,按照操作方法初次登陆系统,了解系统操作界面,熟悉使用方法,提交系统学期注册,完成系统中个人基本信息填写。

  (2)参加入学教育,认真学习掌握《研究生培养管理办法》、《研究生成绩管理规定》、《学术活动管理规定》以及研究生专业培养方案等培养教学文件制度。

  (3)完成入学相关教育的学习。

  2、制定提交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2021年9月15日前完成)

  为保证2021级新生入学教学工作顺利实施,2021级新生个人培养计划制定工作应于开学报到前在网上通过导师指导完成。

  (1)根本原则:以《武汉工程大学研究生培养管理办法》文件和“2020版博、硕士研究生专业培养方案”为基本依据,严格按照研究生录取专业和类别、在导师指导下制订个人培养计划。

  (2)查阅本专业研究生培养方案,在导师指导下进行网上选课,提交个人培养计划。研究生在选课过程中应与导师充分沟通,认真咨询导师意见;导师在指导过程中应充分考虑研究生学习背景、研究兴趣和导师研究方向的一致性。

  工作方式:新生在正式提交个人培养计划前,必须反复通过视频、电话、信息等网络方式保持与导师沟通反馈选课信息,确认选课结果。导师耐心给予学生关心和指导。学院加强管理协调和对学生督促检查完成情况。

  (3)选课完成后注意保存和提交(保存条件下仍可修改,提交后不可修改),通知自己导师或学院上网审核,导师或学院网上审核不通过,可撤销学生提交,学生再可进行修改,重新提交后再请导师或学院审核。

  (4)导师和学院审核通过,需打印一份个人培养计划,经导师和学院签字后集中由学院收齐交研究生院备案。

  (5)研究生培养计划网上提交于9月10日正式开放,新生制定和提交个人培养计划务必于9月15日开学报到前完成。

  (6)2021级新生务必按时完成提交个人培养计划,且在选课过程中注意查询公共课和专业课表,避免上课时间冲突。

  (7)各院部根据提交的培养计划确定最终开设课程并于9月20前做好开课安排和准备,确保按时开课。

  (二)理论课教学

  1、根据学校整体工作部署和研究生教学工作实际,2021级新生课程教学继续按上、下学季实施,上学季为4-11周,下学季为12-19周。为保障教学质量和总学时要求,本学期研究生所有课程均按照线上线下结合模式进行,适当调整线下课堂教学学时,辅助进行线上教学/辅导/自学等形式。

  2、在学校统一安排下,按照疫情防控的要求,可安排线上、线上/线下、线下等教学模式,保证教学进度、保证教学学时、保证教学质量,同时做好结课后的考核准备;开课第一周实行日报制,开课第二周开始实行周报制,各院部继续开展日常自查,研究生院继续开展线上、线下巡课,确保教学秩序规范。

  3、2021级新生在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制定完成提交后可上网登录系统查询课表;根据最新工作安排,2021级研究生所有公共课和专业课均于9月22日(第4周周三)正式上课。本学期2020级管理学院、法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外语学院和艺术设计学院第3学期专业课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适当结合网络教学形式,现场教学工作仍按原计划执行,正式上课时间为8月30日(第1周周一),研究生提前上网登陆“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查询下学期开设课程的上课时间和地点,做好上课准备。学院(部)提醒任课教师做好上课准备并准时开课,同时加强开学开课检查监控和考勤管理。

  4、重修补考工作。根据已核查的上学期不及格情况,于10月20日前安排重修或补考工作。按照本学期课程考核安排表形式填写相关内容,学院制定工作方案,及时通知相关师生;教师要切实保证实施过程和考核质量,各院部及时将补考安排提交研究生院备案,补考完成后一周内提交研究生成绩,并将签字盖章的考核相关纸质材料交研究生院备查。

  (三)专业实践与联合培养

  1、学院部按照制定的工作预案执行,开学后根据疫情和学校统一安排和要求,采取多种形式,推进实践环节的顺利进行;可以适时组织研究生进导师实验室(工作室)工作、实践课题研究、网上调研、资料文献查阅、结合所属专业领域特点提供多项实践工作方案并进行优化比较、撰写实践分析报告等方式来完成。

  2、外出培养事宜,疫情恢复正常并经学校同意可以办理外出专业实践后,方可按照程序办理外出培养相关事宜。已经在进行中的外出联合培养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加强与联合培养单位的沟通协调,加强对外出联合培养学生的监控管理,确保安全。

  3、12月25日前将本学期开展过程资料、考核资料及总结签字提交,并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中填报审核。

  (四)开题选题

  按照疫情防控和开题选题的要求,于12月15日前完成线上或线下选题答辩,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中填报审核相关内容,并提交电子文档材料,复学后将纸质选题资料签字盖章后提交存档。

  (五)学位论文外审和答辩

  2021年第二批论文送审和答辩按照已下发通知安排进行,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学位论文送审,毕业生依据外审意见修改论文;若条件允许线下答辩则进行线下答辩,若由于疫情影响不能开展线下答辩,则按照线上答辩要求开展线上答辩。

  (六)中期考核

  研三毕业班研究生将于10月开展中期考核工作,研究生对课程学习、学术活动、实践工作、课题研究、论文选题和工作进展等各培养环节进行全面自查,及时在网上登记和提交中期考核报告,导师和学院进行审核。

  (七)业务材料整理归档

  全面整理和办结本学期的各类培养业务,修改培养计划、更换导师等个人申请和学院报告材料补充签字盖章书面件;已完成预答辩登记表送交;选题材料整理送交;上学期成绩上网和打印送交等。

  三、其它事项

  1、教学(培养)方式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适时采取线上教学、线下教学、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或异地同步教学)。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下,若任课教师、学生发生疫情事件,需要调整教学方式的,由常态化疫情防控研究生教育教学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做出相应调整。

  2、基本要求

  (1)各教学培养单位要精心做好组织和预案,确保按照时间点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培养任务。特别组织教师做好教学培养准备,加强教师教学技能培训,完善线上教学课程建设、政治审查、质量把关、运行保障和效果测评;确保对学生特别是重点区域学生组织实施线上线下、在线辅导答疑等不同教学方式的无缝对接,确保教学平稳有序开展。

  (2)培养任务执行。本学期所有应该完成的培养任务须在本学期内全部完成(含授课、考试、开题、答辩、成绩及相关教学资料提交等),不得推迟到寒假或下学期。若确因客观原因无法正常开展的各类培养环节,培养单位须提前做好预案,调整培养方式,并报研究生院审批。

  研究生院

  2021-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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