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湖北工业大学职业技术师范学院教育管理硕士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人数

  2025年教育管理非全日制硕士拟招生5人。

  

二、学习方式

  非脱产,原则上只招收在职定向考生。

  学制:3 年。

  录取为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一律按定向培养政策执行。

  

三、收费标准

  学费:1.2万元/年。

  

四、报考学历及相关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报考教育管理(专业代码:045101)的考生,须有三年以上中等职业学校或普通中小学工作经历 (提供相关工作单位证明)。

  

五、网上报名、网上确认及资格审查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报考点的选择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发布年度报考须知为准。

  (一)正式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28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天9:00—22:00。

  (二)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三)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四)所有考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五)招生单位和报考点应当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报考点和招生单位发现有考生伪造、变造证件时,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六)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网上确认阶段)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七)符合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照顾政策或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报考点、招生单位及有关部门进行审核。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

  (八)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九)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十)考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系统报名时,可在备用信息“byxx”栏填写预选导师姓名或导师团队。

  

六、初试和复试

  (一)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时间为2024年12月21日至22日,考试时长为6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3日举行。

  (二)初试科目:(101)思想政治理论, (204)英语(二), (333)教育综合, (810)职业教育课程与教学论,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三)复试。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成绩使用办法、组织管理等由招生单位按教育部有关规定自主确定。复试办法和程序一般于录取年度的3-4月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复试内容:笔试(职业教育管理)+面试。

  

七、录取

  (一)根据复试办法,每个专业或方向按复试后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拟录取名单,考生总成绩实行百分制,按初试成绩占 60%、复试成绩占 40%的权重进行加权求和,其计算公式如下:考生总成绩=(初试总分÷初试满分)×100×60%+(复试总分÷复试满分)×100×40%。

  (二)思想品德考核、体检、面试、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拟录取名单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和湖北工业大学研究生院官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 10 个工作日,未经招生单位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

  (四)录取当年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八、奖励政策

  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按定向培养政策执行,不享受国家和学校提供的奖助学金,学校不安排住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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