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研究生:
本学期研究生公共课程考试定于2021年1月9日(周六)在四号教学楼举行,现就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考试安排
硕士公共课
科 目 | 考试时间 | 考试地点 | 考试形式 |
第一外国语(英语)英语 | 上午9:00-11:10 | 4号楼 | 闭卷 |
马克思主义科学方法论 | 下午14:30-16:00 | 4号楼 | 开卷 |
自然辩证法概论(1学分) | 下午14:30-16:00 | 4号楼 | 开卷 |
自然辩证法(2学分) | 下午14:30-16:30 | 4号楼 | 开卷 |
博士公共课
科 目 | 考试时间 | 考试地点 | 考试形式 |
第一外国语 | 上午9:00-11:10 | 4号楼 | 闭卷 |
第二外国语(法语+日语) | 下午14:30-16:30 | 4号楼 | 闭卷 |
二、注意事项
1.参考研究生须携带有效证件(研究生证或身份证)参加课程考试,未选课及旷课三次以上取消考试资格者不能参加课程考试。
2.英语课程考试需准备2B铅笔、橡皮等考试用品,携带调频收音机(FM85.5Mhz)。
3.考生应诚信应考,禁止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各学院应加强考风考纪教育,提醒学生诚信应考。对考试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研究生院将根据学校有关规章制度进行严肃处理。
4.考试具体安排见附件1-3,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考试者,须于12月28日至1月8日(考试前一天)在“研究生管理系统学生端-培养管理-重缓补考申请”页面进行申请,公共课由研究生院审核,专业课由学院审核,无需补交纸质版。
5.如有疑问,请及时与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联系(电话:88661395)。
研究生院
2020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