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大学关于公布2021年上半年送教育部双盲评审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名单的通知

  研究生培养学院:

  根据《湖北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修订)和第十二届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精神,按照公平、公开的原则,校学位办基于“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从2021年上半年申请硕士学位的学生中随机抽取出由校学位办送教育部双盲评审研究生学位论文。现将送教育部双盲评审论文予以公布。请相关学院及时通知相关研究生及其指导教师,按学校安排和要求提交学位论文。

  1、提交时间:2021年3月31日前。如不能按时提交论文而导致盲审结果不能如期反馈,后果自负。

  2、提交材料:委托教育部学位与研究中心评审的论文需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提交学位论文PDF论文电子版,要求隐去作者和导师信息,删去致谢部分,若附件中列出发表的科研成果,也要求隐去作者等信息;按照“10512_二级学科代码_学号_LW”格式命名。学院提交送审论文信息汇总表和学生送审论文的中文摘要,格式为TXT,命名为10512_学号_ZY.txt。

  3、评审结果:教育部学位与研究中心的论文评阅时间不超过30工作日。双盲评审的学位论文通过评审后,研究生方可参加学位论文答辩。

  湖北大学学位办公室

  2021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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