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湖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3、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2021年9月入学前)可毕业本科生;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均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身份报考。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须加试所报考专业两门本科基础课程。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名前须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符合报考条件中1-3中各项要求。

  ②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 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符合报考条件中1-3中各项要求。

  ②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 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3)报名参加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符合报考条件中1-3中各项要求。

  ②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本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报考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人员,除符合报考条件中1-3中各项要求外,还须有教育学科的学历、专业背景或者往届生有半年以上教育从业经历。报考小学教育、学前教育专业要求考生前置专业为教育类专业,心理健康教育专业要求考生前置专业为教育学类或心理学类,或者往届生有半年以上教育从业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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