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大学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土木水利硕士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简章
湘潭大学2020年计划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50人(最终招生人数以教育部实际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一、培养目标
招收硕士研究生是为了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情况
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所在高等学校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非全日制和全日制研究生执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我校2020年共有8个专业学位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其中土木水利(5人)。
三、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以当年学校确定的研究生新生报到日期为准,下同)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自学考试的考生要求注册学籍在2018年12月以前,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日期同上)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凡报考我校的未毕业自考生,须在网报信息的备用信息1中填写考生本人的考籍号。在湖南省报考的未毕业自考生在现场确认时,需持本人身份证和本人考籍证确认。请尚未毕业的自考生网报时认真查看我校的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一律不得报考。否则,由此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4)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四、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按报考点要求进行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19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9:00-22:00), 网上预报名时间为9月24日至9月27日为(9:00-22:00)。
2、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网站的提示和要求如实填写本人报名信息(预报名信息有效,无需重复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请注意,绝对没有补报名,一定不要错过报名时间)。
3、考生请按照各省规定通过网上缴纳或现场确认时缴纳报考费,未缴纳报考费的考生不予现场确认和准考。选择湖南省内考点的考生必须在网上缴费,缴纳报考费的时间为10月10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其他时间无法网上支付。9月份已经预报名的考生,在此期间须登录网报系统支付报考费。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凡报名系统中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必须在2019年11月15日前将个人学历认证报告等证明材料发至我校招生办邮箱(yzb@xtu.edu.cn),否则我校将取消其考试资格。
5、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6、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具体时间见各报考点的确认公告,一般为11月上旬。
2、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未毕业自考生提供学籍卡(证)),到网报时选定的报考点凭报名编号缴费(湖南省内考点现场确认不进行缴费)、采集本人图像。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和图像采集者,报考无效。
3、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报名时不需档案单位介绍信,报考材料也不需加盖公章,但拟录取后需出具考生现实表现等材料,所以请考生务必征得单位同意;若因上述问题使学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考生所填各种信息及所有报考材料必须真实,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入学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一)初试
1、初试时间:2019年12月21至12月2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3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
2、初试科目: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101-政治理论、201-英语一、202-俄语、203-日语、204-英语二、301-数学一、302-数学二、303-数学三均为全国统考或联考科目,有关考试内容请参照教育部统一编制的考试大纲。其他科目均由我校自行命题,各科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
3、初试地点:考生在报名点指定的地点参加考试,详见考生准考证。
(二)复试
1、复试时间、地点、内容及方式由我校自定,相关通知会及时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上进行公布。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外语听力与口语、专业综合面试。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
2、资格审查
复试阶段将再次对参加复试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届时考生须出示下列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3)考生所在单位出具的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4)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资格审查时还需持教育部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和复印件进行现场确认;
(5)持国外学历报名考生,资格审查时还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留学认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6)凡未毕业自考生,考生需持本人身份证和本人考籍卡(证)确认。自学考试的考生要求注册学籍在2018年12月以前,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日期同上)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3、同等学力或本科专业跨一级学科报考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具体科目见复试方案)
六、体格检查
体检时间:考生在拟录取后须参加体检,具体时间、要求由我校在复试前通知。
体检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
七、录取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入学考试(包括初试、复试)成绩,结合考生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身心健康状况以及档案(工作)单位现实表现材料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八、学费及学制
学费为10000元/年,学制3年。具体学费标准请参见湖南省物价局最新文件。
九、注意事项
请密切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上的招生信息及通知。招生信息如有变动,请以报名期间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招生简章、专业目录、复试内容及相关信息为准。有关业务课考试问题咨询,请直接与报考学院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