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湘潭大学全国专业学位水平评估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国专业学位水平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20〕61号)和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关于组织实施全国专业学位水平评估工作的通知》(学位中心〔2020〕47号)的内容要求,进一步规范和推动我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保证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为做好我校全国专业学位水平评估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范围

  金融、应用统计、社会工作、翻译、新闻与传播、旅游管理、图书情报、艺术(美术、艺术设计领域)共九个专业学位类别(领域)。

  二、参评条件

  在2015年12月31日前获得专业学位授权,且通过专项评估或合格评估的专业学位授权点须参评。

  三、材料报送

  评估材料通过“全国专业学位水平评估系统”(简称评估系统)进行“全程无纸化”报送。参评专业学位授权类别指定参评专业学位类别联系人于12月10日前加入“湘潭大学2020专业学位水平评估工作群(QQ群号:706212810)”,分发评估系统登录账号和密码。

  (一)本次评估信息采集时间为2016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二)材料报送(表格见填报系统)

  1、评估材料

  参评专业学位类别参照《全国专业学位水平评估指标体系有关说明》,填报《全国专业学位水平评估简况表》和《全国专业学位水平评估简况表确认单》。

  为减轻单位负担、提高数据可靠性,采用公共数据获取与单位审核补充相结合的信息采集模式。本单位相关成果等公共信息可在评估系统中查询选择,供参评单位审核补充。通过评估系统填报的材料须按国家保密规定进行脱密处理,不得包含涉密信息。

  2、报送问卷调查对象信息

  参评专业学位类别按照要求填报《全国专业学位水平评估在校生信息表》和《全国专业学位水平评估毕业生及用人单位信息表》,相关信息仅用于全国专业学位水平评估工作。

  (1)《全国专业学位水平评估在校生信息表》,填写参评专业学位类别(领域)2020年12月31日在校的全部二年级(含)以上博士、硕士研究生的相关信息。

  (2)《全国专业学位水平评估毕业生及用人单位信息表》

  毕业生信息:填写参评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在2016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毕业生的相关信息。为保证问卷调查的样本充裕性,业生人数少于300人(含)的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填写全部毕业生;超过300人的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填写不少于毕业生总人数的80%。

  用人单位信息:填写参评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在2016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毕业生当前工作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或所在业务部门主管的相关信息。

  3、报送评审专家信息

  本次评估工作的评审专家由专业学位导师、思政专家、行业专家组成。按要求填写《全国专业学位水平评估思政专家信息表》和《全国专业学位水平评估行业专家信息表》。

  (1)《全国专业学位水平评估思政专家信息表》,填写本校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及从事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副处级(含)以上党团干部。“思政专家”按参评类别或领域报送不少于2名,其中党团干部不少于1人。

  (2)《全国专业学位水平评估行业专家信息表》,填写从事本专业学位相关行业、具有一定专业技术职务或管理职务、具备丰富从业经验的人员。“行业专家”按专业学位类别推荐,每个参评专业学位类别推荐不少于15人。

  四、时间安排

  (一)2020年12月10日前,学院报送专业学位水平评估分管领导和学科评估联系人名单,联系人及时加入“湘潭大学2020专业学位水平评估工作群(QQ群号:706212810)”。

  (二)2020年12月11日-12月21日,专业学位授权点登录评估系统,核对、补充公共数据,完成评估相关表格的填报工作。

  (三)2020年12月21日-2021年1月10日,研究生院对评估数据进行校验,召开专家审议评估材料,各专业学位授权点调整、补充、完善相关数据。

  (四)2021年1月10日-1月15日,学校审核评估材料,审核通过后,上报学位中心。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责任明确。各参评专业学位授权点在认真学习领会此次评估的指标体系前提下,要树立责任意识,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二)严格标准,客观真实。在填报材料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填报要求、数据标准填报,且务必保证填报信息和数据的真实可靠,有据可查,不得盲报乱报。

  (三)深度挖掘,高度凝练。对于专业实践质量、学生应用型成果总体情况、服务贡献与社会声誉等典型成就和案例要深度挖掘,切实把最优、最好、最成功的典型填报上去;教学质量部分,要准确把握本专业学位的定位与目标,高度凝练专业特色与优势、培养目标,力争让评审专家感觉耳目一新、印象深刻。

  (四)及时布置,准时提交。由于此次评估时间要求较紧,填报任务量较大,请各参评专业学位授权点务必及时布置落实,保证在规定时间内准时提交。

  联系人:孙瑜、王圣洁(0731-58292840)

  湘潭大学研究生院

  2020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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