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背景下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0〕8号)、《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特制定《湖南农业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相关安排如下。
一、工作原则
1.坚持科学选拔。
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元化、多样化的考察考核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2.坚持公平公正。
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3.坚持全面考查。
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分析研判考生能否落实研究生相关培养要求的潜质。
4.坚持客观评价。
根据学科特点与对研究生的要求,业务课考核成绩应尽可能量化,综合素质考核也应有较明确的等次结果。
5.确保安全健康。
严格落实长沙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尽量减少人员跨省流动、聚集,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加强人员安全防护,确保广大师生和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组织领导
1.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全面负责学校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按照教育部、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办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适合我校特点的复试录取办法,审议批准拟录取名单。
2.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全面负责本学院的复试和录取工作,审定本学院复试录取工作方案;遴选学科专业复试专家组成员;审查复试结果;商讨处理复试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本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过程管理和监控,受理考生的举报、投诉事宜。
3.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
负责制定本学院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组织复试科目命题和试题试卷等考核材料的保密管理;培训复试专家组成员;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调档和政审。
4.学科(领域)复试专家组
负责制定本学科专业的复试方案,对本学科(领域)硕士研究生的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测试,确定考生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
5.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督查小组
全面监督、检查各学院(学科)复试和录取工作情况,受理考生的举报、投诉事宜。
6.疫情防控应急处理小组
制定复试期间疫情防控方案以及突发事件应急方案,落实防控物资,复试场地消毒等。
三、复试方式
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统一采取网络远程复试方式。网络远程复试采用 “云视讯-云考场”(主平台)、腾讯会议(备用平台)等软件平台进行。远程复试具体要求详见《湖南农业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远程网络复试软硬件及环境等要求说明》。
四、复试时间
我校研究生复试从3月29日开始,所有学科专业的复试工作在4月20日前完成,原则上一志愿考生的复试须在4月5之前完成,调剂考生的复试须在4月20日之前完成,具体复试时间由学院自行安排,详见各学院网站。
五、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及复试比例
1.参加全国统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招生学科根据教育部公布的国家最低录取分数线的基本要求,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情况,自主确定本学院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经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定后发布。
2.参加单独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由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根据报考情况结合招生计划择优确定。
3.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初试成绩在国家分数线的基础上总分降50分,满分=100分的科目≥25分,满分> 100分的科目≥50分,接收调剂考生的学科根据申请情况确定不低于一志愿考生的分数要求。
4.具备教育部规定加分资格(如“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等)的考生请携带有关证件提前到研究生院招生办审核,最终成绩以加分后计算为准。
5.鉴于我校一志愿生源较充足,我校各专业不接收破格复试。
6.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1.2,不高于1:1.5;需调剂的学科(领域)以及同时招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学科(领域),复试比例可适当提高,原则上不超过 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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