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根据学校的工作安排,经讨论,决定在2021年8月增加一次学位授予工作,工作时间安排如下。
请学院传达至相关学位申请人及指导教师,并遵照执行,感谢大家支持和配合。2021年8月批次学位授予工作时间安排表
时间 | 工作内容 | |
博士 | 送审前 | 学院组织预答辩会;预答辩通过后,博士学位申请人提交学位论文电子版到图书馆进行检测 |
6月25日前 (含当天,下同) | 申请人于“研究生系统”-“学位服务”上传电子版学位论文等送审材料后,办理送审审核手续 | |
8月12日前 | 专家评阅论文;申请人于“研究生系统”-“学位服务”查看论文评阅结果及处理意见;学位办公室催返未能按期返回的论文评阅结果 | |
8月19日前 | 申请人办理论文答辩审批手续,学院组织答辩 | |
硕士 | 6月1日起 | 学位申请人登录“研究生系统”进行学位申请预登记,教务员对已预登记的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核 |
送审前 | 学院组织预答辩会;预答辩通过后,硕士学位申请人提交学位论文电子版到图书馆进行检测 | |
6月25日前 | 教务员收齐由研究生院送审的学位论文相关材料,报送至研究生院 | |
各学院自定具体时间 | 教务员收齐由学院送审的学位论文相关材料,组织送审 | |
8月12日前 | 专家评阅论文,各学院整理、汇总论文评阅结果,催返未能按期返回的论文评阅书 | |
8月19日前 | 申请人办理答辩审批手续,学院组织答辩 | |
各分会 | 8月20日—8月23日 | 各分会会议审议、表决授予学位人员名单,报送学位材料至学位办公室 |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 | 8月下旬,具体时间待定 | 审议、表决授予学位人员名单 |
学位办公室 | 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完毕后 | 制作、发放学位证;整理、移交学位档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