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理工大学关于做好2021年春季学期研究生课程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我校2021年春季学期研究生课程考核和期末考试工作陆续开展,为确保期末考试和考核工作的顺利进行,严肃考试纪律,依据《桂林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细则》、《桂林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工作细则》、《桂林理工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工作的若干要求》、《桂林理工大学考试管理规定》和《桂林理工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等相关文件要求,现进一步对规范研究生课程考核工作做出以下要求:

  一、课程考核要求

  (一)加强过程考核:任课教师应加强对学生学习过程的考核管理,如实记录学生考勤和作业完成情况等,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做好过程考核记录及资料归档,确保过程考核成绩评定依据充分、真实有效。平时成绩的得分依据要公平合理,应能如实反映学生学习过程,不能仅以考勤情况评判平时成绩。

  (二)总评成绩评定:课程总评成绩一般由期末考核成绩和过程考核成绩按比例评定(原则上期末考核成绩70%,平时成绩30%);若按其他比例考核,经任课老师申请、学院审核后实行。

  二、考试组织要求

  (一)对于考试课程,任课老师至少提前一周在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提出考核申请,并填写《桂林理工大学研究生考试命题质量分析及审核表》,考试试题经课程归属教研室主任或学位点(学科)负责人或学院分管研究生领导审核后,命题老师将试题和《桂林理工大学研究生考试命题质量分析及审核表》,送达课程教学学院,由课程教学学院教学秘书在系统安排考试时间、考场以及监考人员,学院在系统发布考试安排后,学生和老师可查询。同时,任课老师通知所有学生具体考试要求。

  需要印制试卷的,命题老师将《桂林理工大学研究生考试命题质量分析及审核表》和试卷送达研究生院培养学位科,培养学位科审核后安排试卷印制。

  (二)对于考查课程,任课老师填写《桂林理工大学研究生考试命题质量分析及审核表》,连同考查试题经课程归属教研室主任或学位点(学科)负责人或学院分管研究生领导审核后,送交课程教学学院存档,同时,任课老师通知所有学生按要求参加考核。

  三、缓考的办理

  研究生因生病、因疫情影响未返校等特殊原因无法按时参加考试,应按规定在考前在系统办理缓考手续。未申请缓考者,按缺考处理。

  四、考试纪律要求

  各学院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教师的考前动员和学生的考前教育工作,强调考场纪律,严肃考风考纪,营造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树立良好学风。

  考生应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和考试程序,对违反考场纪律、考试违纪、作弊的学生,按《桂林理工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处理。

  学校实施考试巡视制度,巡视人员由研究生院安排,负责检查和监督考试的实施情况。巡视人员在巡视过程中对于考试纪律较差的考场,现场予以批评,责令其整改;对于不遵守监考职责的监考教师,予以批评指正,并向监考老师所在学院进行通报,情节严重者在全校进行通报批评。广大教师和学生如发现事先有预谋、有组织的考试违纪、作弊倾向可向研究生院举报;

  其他未尽事宜,按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研究生院

  2021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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