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按照我校研究生培养管理工作相关规定,现开展2021级研究生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按照《四川大学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总体要求》、《四川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总体培养方案》执行,现将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优化学科方向及研究方向
学术学位学科专业体系应层次分明,即按照:一级学科--学科方向/二级学科--研究方向的三级体系进行设置。
研究方向为学科目录中的第三级,各专业应根据学科、专业的发展和国家建设的需要,结合我校实际情况设置研究方向。研究方向的设置按照我校《关于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规定》、《关于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规定》中关于研究方向的规定执行。
二、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
学校批准博士研究生学制调整为四年的培养单位,应及时修订培养方案,对课程设置、培养环节安排、过程质量监控、毕业授位要求等,要根据四年学制做相应调整,切实保证培养质量的全面提高。
三、优化课程体系
本着按需设课的原则,按一级学科设置课程体系,整合一级学科范围的课程内容,按照本学科的发展趋势,科学准确地提炼出研究生应掌握的一级学科范围内的基础理论课,以及二级学科范围内的专业课。参照国务院《学术学位研究生核心课程指南(试行)》和《专业学位研究生核心课程指南(试行)》,将相关一级学科核心课程列入专业必修课程(若课程较多,可按学科方向来进行限定,核心课程设置将作为中期考核分流的依据)。鼓励增加学科前沿类、研究方法类、交叉学科类课程和全英文课程的设置。改进研究生课程教学方式,促进师生之间的良性互动,优化课程内容,注重前沿引领和方法传授。
四、严格审查新开课程,停开不适宜学科发展的课程
请各学科点审查各门已开设课程的运行情况,并按照《四川大研究生课程建设与教学过程管理办法》(川大研【2017】70号)要求,根据学科发展需要和课程教学效果,进一步优化课程体系,适时新增或停开课程。
新增课程需任课教师填写《四川大学新开设研究生课程申报表》,经学科点、所在培养单位审核,并报研究生院备案通过后,方可增加到培养方案中。新增课程信息及编号(编号规则参照2017版)由各单位录入管理系统。
停开课程经学科点、所在培养单位签署意见后报研究生院备案,由各单位在研究生系统服务大厅中录入。
连续三年未开课的课程将被取消,以后若需再开,应按新增课程申请程序重新办理。
五、持续有效推进研究生课程思政建设工作
1.科学设计课程思政教学体系
有针对性地修订培养方案,切实落实一级学科、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博士硕士学位基本要求,从培养目标、课程体系等方面,构建科学合理的课程思政教学体系。
2.根据课程内容深挖课程思政元素
全面梳理课程教学内容,结合课程特点、思维方法和价值理念,深入挖掘课程思政元素,如: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科学精神、家国情怀、法制意识、社会责任、职业伦理、生态文明、人文素养等,有机融入课程教学,达到润物无声的育人效果。
3.将课程思政融入课堂教学全过程
课程思政要融入课堂教学建设,作为课程设置、教学大纲核准和教案评价的重要内容,落实到课程目标设计、教学大纲修订、教材编审选用、教案课件编写各方面,贯穿于课堂授课、教学研讨、实验实训、作业论文各环节。
六、打造研究生公选课程
学校拟开设一批提高研究生思想道德修养、人文素质、科学精神、宪法法治意识、国家安全意识和认知能力的公共选修课程,在潜移默化中坚定研究生理想信念、厚植爱国主义情怀、加强品德修养、增长知识见识、培养奋斗精神,提升研究生综合素质。
同时,还将打造一批有特色的体育、美育、劳动类课程,帮助学生增强体质、健全人格、锤炼意志,提升审美素养和创造性劳动能力。
每门课程为18学时,1学分,根据全校研究生选课人数,将计入开课学院该年度工作量。研究生公选课程的申报参照新增课程申报流程,研究生院将根据学校课程体系构建需求,以及专家评审结果,择优开设。
七、完善课程标签和课程信息
为确定及识别课程的时效、应用范围、适用程度等需求,加强精细化管理工作,新系统将启用[课程标签]功能,对所有课程进行分类及标注,加入培养方案的课程应完善课程标签。
为了让学生和相关管理部门更正确的了解课程的教学大纲、适用专业、教材及参考文献等重要信息,请各学院及时在“课程管理app”中维护本学院课程的基本信息和扩展信息,做到无遗漏。
八、加强研究生国际学术交流
根据《四川大学加强研究生国际学术交流实施办法》川大研[2020]787号文件,学校将对2021级研究生开始进行具体学术交流的要求:将“理工医科博士研究生至少参加一次国际学术会议或国际学术交流,文科博士研究生至少参加一次有国际影响力的学术会议,硕士研究生至少参加一次全国性学术会议”纳入研究生培养方案,作为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核条件。
各培养单位要将此部分要求纳入各学科培养方案,并在新生入学时讲解和宣传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