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试科目设置及分数
1、复试科目:思想政治理论、会计综合素质测试。
思想政治理论:采用提交论文形式考核,考生按规定题目按时提交。思想政治理论纸质版与扫描电子版均须交至学院,扫描电子版须于2021年3月30日前发送到邮箱:mpacc@cqu.edu.cn,纸质版须于2021年3月31日前邮寄至学院招生办公室(重庆市沙坪坝沙正街174号重庆大学A区经管学院603办公室,邮编:400040,电话:65112641)
思想政治理论按照两级记分制(合格、不合格)确定成绩,按照重庆大学两级计分制和百分制的换算规则计入复试成绩(合格为85分,不合格为0分)。思想政治理论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会计综合素质测试:采取网络远程复试。复试内容包括:专业基础、专业综合和外语,总分400分。
复试成绩=(思想政治理论+会计综合素质测试)/5
2、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3)X70%+复试成绩X30%
(二)复试成绩合格线及初步录取方法
根据研究生院的相关规定,思想政治理论合格、复试总成绩及格且复试各科成绩达到学院规定的合格线者,为基本合格的待录取生源,并按以下原则进行初步录取:按考生第一志愿报考类别进行分类,入学考试总成绩按类别进行分别排序,各类别分别由高到低进行选拔录取。
如果出现考生分数相同,按照以下规则排序:①如果入学考试总成绩相同,则初试总成绩高者排名靠前;②如果入学考试总成绩和初试总成绩均相同,则初试中的“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高者排名靠前。
复试工作结束后,将按学校和研究生院要求对复试结果进行公示。
(三)加试
同等学力考生、本科结业生、成人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均须加试。加试科目为《会计学原理》和《财务会计》。
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两门中任一门成绩低于60分即视为复试不合格。
(四)以下情况者,不予录取:
①复试成绩不合格者;
②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
③入校体检不合格者;
④加试两门科目中任一门不合格者。
(五)考生录取结果公示和通知发布
复试工作结束后,将按学校和研究生院要求将考生复试考核成绩在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然后将拟录取考生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核,并在我校研招(http://yz.cqu.edu.cn)进行公示。
未尽事宜,遵照“《重庆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执行,重庆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MPAcc研究生招生复试领导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