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学经管学院应用经济学专业博士硕士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与基本要求

  培养目标:

  1. 硕士

  为适应我国建设创新型国家和人力资源强国的需要,贯彻学校建设“国内一流、国际知名高水平大学”的办学目标,本学科旨在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且具有较高管理素质、良好知识结构、较强应用能力的专门人才。

  2. 博士

  为适应我国建设创新型国家和人力资源强国的需要,贯彻学校建设“国内一流、国际知名高水平大学”的办学目标,本学科旨在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且具有较高管理素质、良好知识结构、较强创新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

  基本要求:

  1. 硕士学位基本要求

  (1)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基本原理,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有献身科学的事业心,具有合作精神和创新意识,能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服务。

  (2)掌握扎实的现代经济理论与知识体系、研究方法和工具,能够较为敏锐地发现国内外经济发展实践与研究中的新问题,并具备较独立研究和理论创新能力、国际学术交流与合作能力以及学术道德和社会责任感。

  (3)能够胜任现代企业的经济金融实务工作,或从事相关领域的经济管理咨询和社会服务工作,或具备继续攻读博士学位的学术潜质和知识储备。

  2. 博士学位基本要求

  (1)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基本原理,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有献身科学的事业心,具有合作精神和创新意识,能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服务。

  (2)掌握扎实的现代经济理论与知识体系、研究方法和工具,能够敏锐地发现国内外经济发展实践与研究中的新问题,并具有独立研究能力和理论创新能力、国际学术交流与合作能力;具备良好的学术道德和社会责任感。

  (3)能够胜任高等院校、专业研究机构相关领域的前沿研究和教学工作,或从事相关领域的组织管理、高端咨询和社会服务工作。

  二、学科、专业及研究方向简介

  我校从1991年设立“技术经济”硕士点(可授经济学学位)以来,就开始了应用经济学学科的科研与研究生培养;1993年开始在技术经济(1998年调整为“技术经济及管理”专业)博士点中设立数量经济、金融证券和产业经济等研究方向。1996年后逐步独立设置了产业经济学、数量经济学、金融学、区域经济学、国际贸易学等硕士点;2005年设立应用经济学一级学科硕士点;2006年设立重庆市首个经济学博士点(数量经济学);2011年设立应用经济学一级学科博士点,并在2011年的验收中被评为“优秀”。

  应用经济学是重庆市重点学科和重庆大学的重点建设学科之一,拥有重庆市唯一的应用经济学一级学科博士点。依托的工作的平台是重庆大学“国家985工程”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是中国欠发达地区经济发展研究院,下设有欠发达地区经济发展理论与创新、欠发达地区经济发展中投融资体系与投融资结构优化、欠发达地区可持续发展与循环经济、农村金融与人力资源等研究中心。在农村经济、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等研究领域不断开拓和创新,成果产生了显著的社会影响。近年来,本学科在平台拓展、研究条件、团队建设和成果创新等方面形成了鲜明的特色与优势,已成为重庆及中西部应用经济学领域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和政策咨询实力最为雄厚的学科基地。

  目前,本学科已形成了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学术带头人队伍和师资队伍。现有的45名科研队伍中,教育部新世纪人才资助计划3人、教授15人(含博导10人)、副教授18人,师资队伍中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32人,50岁以下的主要学术带头人都拥有博士学位,且基本上都具有国外或境外访问研究及交流的经历。

  本学科的主要研究方向有:

  1. 农村经济与区域发展

  2. 金融学

  3. 产业经济学

  4. 数量经济学

  5. 区域经济学

  三、学制、学习年限与毕业学分

学位类别

课程学分(必修)

其它培养环节学分

学位论文工作学分

毕业学分

  硕士生

  29(20)

  3

  15

  ≥47

  博士生

  25(20*)

  3

  25

  ≥53

  直博

  39(20*)

  3

  25

  ≥67

  硕博连读

  30(20*)

  3

  25

  ≥58

  *注:博士必须学分。跨专业学生按要求必修相关博硕共享课程。

  四、课程及环节设置

  表1 应用经济学一级学科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课程设置表

  注:1. 学生完成必修课程与必修环节学分后可以选修一至两门其它公共选修课与人文素质课程;2. 编号S开头为硕士课程),编号B开头为博士课程,带“*”为博硕共享课程。

  五、培养方式

  1. 培养周期

  硕(博)士生培养主要实施导师负责制。

  硕士生进入硕士阶段学习后的前8周内,由导师与硕士生共同商议制订具体的培养计划。硕士生学习期限为2-3年,最长一般不超过3年,其中前两个学期进行课程学习。硕士生进行科学研究,撰写学位论文的时间约两年。

  博士生入学后,在导师指导下参加学院各项活动(包括政治学习、学术活动、教学实践等)。导师应结合博士生自身情况制定个性化的培养计划。本学科博士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3-4年,最长不超过5年。在职博士生学习年限一般为4-5年,最长不超过6年。直博生的学习年限为4-5年,硕博连读生的学习年限为3-5年。博士生的学习时间,主要用来进行科学研究和撰写学位论文。

  2. 课程设置与学分要求

  硕士生课程主要以理论讲授与学术研讨相结合的方式展开,既强调学生对相关学科理论知识的系统掌握,又关注培养学生的独立研究能力,包括文献查阅、文献分析、确定研究兴趣、研究设计等能力。课程分为公共必修、学科必修、专业必修、专业选修和必修环节等。硕士生获得学位要求学分不少于32。

  博士生课程以理论研讨课为主,强调在课程学习中就开始培养学生的独立研究能力,包括文献查阅、文献分析、确定研究兴趣、研究设计等能力。课程又分为公共必修、学科必修、专业必修、专业选修和必修环节等。直博生、硕博连读生获得学位要求学分不少于30,普通博士生获得学位要求学分不少于25。

  硕(博)士生具体课程设置见前表1。

  3. 学术报告

  硕士生在全校范围内选听学术讲座8次,并至少选听一个“学科前沿系列专题讲座”(至少由4个讲座组成),完成后计1个学分。

  博士生每学期至少参加3次与各自研究领域紧密相关的学术报告,在校期间累计不少于15次。同时,每位博士生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应完成3次公开学术报告,学术报告前三天要求在学院网站或大厅发布讲座公告,且至少邀请同领域内的博士生导师1名、专业教师3名、博士生5名参与报告研讨。三次公开学术报告的间隔周期至少为三个月,每次公开报告后要求向学院研究生办公室提供详细研讨记录。完成后计1个学分。

  4. 社会实践

  硕士生在导师指导下,积极参与科研和教学实践活动,如参加有关学术会议,收集研究资料,担任导师助教、辅助指导本科毕业设计等。完成后计1个学分。

  博士生在导师指导下,积极参与科研和教学实践活动,如协助导师指导硕士生与本科生、担任助教、参加相关领域学术会议、协助导师完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科研课题的申请文本撰写等。博士生在读期间至少应参与一次国家级科研课题的申请文本撰写、至少参与一次国内外学术会议交流。同时,为加强对博士生学术就业的帮助,要求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完成不少于32学时(课程学时)的助教工作。本科、普硕、管理硕士、博士、MBA、金融硕士、会计硕士的课程均可。社会实践经指导教师签字后提交研究生教学办公室记录成绩,完成后计2个学分。

  5. 开题报告

  硕士生应在导师指导下确定学位论文研究主题,并在第三学期完成开题报告。开题报告应包含文献综述、论文选题意义、主要研究内容、工作特色及难点、预期成果及可能的创新点等。开题报告由本学科三位教师组成考核小组评审。评审通过的开题报告以书面形式提交院研究生办公室备案。

  硕士生学位论文开题工作应该在研究生阶段第三或四学期进行。开题报告应包含论文选题意义、相关文献综述、主要研究内容、工作特色及难点、预期创新点等。开题报告由导师召集本学科三位教师组成考核小组评审。评审通过的开题报告以书面形式提交院研究生办公室备案。

  博士生学位论文开题工作应该在通过资格考试后进行,包括研究内容、研究意义、相关研究现状分析、研究的可行性分析、预期研究成果等。开题报告会应在本学科或相关学科范围内公开进行,由学科组负责人或导师召集3-5名相关学科专家对开题报告进行论证。评审通过的开题报告以书面形式提交院研究生办公室备案。

  6. 中期资格考试(博士)

  中期资格考试是正式进入学位论文阶段前的一次学科综合性考试。资格考试旨在检验博士候选人是否具备坚实的经济学基础知识与理论,牢固地掌握现代经济学研究方法,并且具有创新能力和独立开展科学研究的素质。

  综合笔试以考察基础知识和方法论等的掌握为目的,综合笔试采取匿名评卷的形式。每年举行一次。时间为二学年开始时的九月举行,研究生教学办公室会提前一个月通知。凡综合考试未通过者,可在半年内申请重考一次(最迟不得超过第四学期),仍未通过者,终止论文工作,按硕士生身份安排就业。

  7. 学术论文发表要求

  鼓励学生发表学术论文,具体标准按学校和学院规定执行。

  六、学位论文要求

  学位论文应符合国家《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基本要求》所提出的相应学科学位论文基本要求,符合重庆大学学位授予相关文件规定。学位论文的撰写格式按照《重庆大学学位论文撰写格式要求》执行。学位论文必须在导师指导下由研究生独立完成,并严格遵守学术道德规范。

  1. 博士学位论文要求

  博士学位论文是博士生培养质量和学术水平的集中反映,应在导师指导下由博士生独立完成。博士学位论文应是系统完整的学术论文,应在学术上做出创造性的研究成果,应能反映出博士生已经掌握了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备了独立从事研究的能力。

  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最迟于正式申请答辩前三个月,进行论文工作总结报告。预答辩由研究生教学办公室组织邀请五位相关领域教师对论文的主要成果和创新性等进行评议,广泛听取意见。博士生必须在预答辩通过后,在研究生院规定的送审时间内,向研究生院提交两本论文进行隐名评审。论文要求不包含导师及博士生姓名,不包含致谢和个人简历。若博士生未通过预答辩,则需要根据预答辩评议老师提出的具体意见进行修改和完善,并重新参加下一次预答辩。

  2. 硕士学位论文要求

  硕士学位论文是硕士生培养质量和学术水平的集中反映,应在导师指导下由硕士生独立完成。硕士学位论文应是系统完整的学术论文,应在学术上做出创造性的研究成果,应能反映出硕士生已经掌握了比较扎实的工商管理基础理论和专门知识,并具备了一定的学术研究能力。

  七、学位论文评阅与答辩

  学位论文的评阅与答辩等要求参照《重庆大学学位授予实施细则》、《重庆大学学术学位研究生申请硕士、博士学位发表学术论文基本要求》、《重庆大学博士学位论文送评管理办法》、《重庆大学研究生涉密学位论文审批及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执行。

  八、毕业及学位授予

  修满规定培养环节学分,并通过论文答辩者,则准予毕业,并发给毕业证书。经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通过后方可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并发给学位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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