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位课程
1、公共学位课(必修6学分)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2学分),自然辩证法概论(1学分),第一外语(英语)(3学分)。
2、专业学位课(必修31学分)
专业外语(1学分),法理学(3学分),中国法制史(2学分),宪法(2学分),民法学(3学分),刑法学(3学分),刑事诉讼法学(2学分),民事诉讼法学(2学分),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2学分),环境资源法(2学分),经济法学(3学分),国际法(2学分)。
(二)非学位课程(选修10学分)
专业选修课(以下课程每门2学分)
法理学方向:自然法学理论,社会学法学理论,分析实证主义法学理论,中国法理学专题;
宪法与行政法方向:公法思想史,宪法学与宪政理论,立法学,法学方法论;
法制史方向:外国法制史,中国法律思想史,西方法律思想史,中国法律史史料研究,中西方法律史前沿问题研究;
刑法方向:刑法基础理论,犯罪通论,刑罚通论,刑法分论,经济刑法与经济犯罪专题,外国刑法学;
民商法方向:民法总论,民法分论(一),民法分论(二),商法学,婚姻继承法,知识产权法;
经济法方向: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竞争法,民商法专题,经济法分论,经济法基本理论;
环境法方向:环境法基础理论,资源法学原理,能源安全法专题,国际环境法,城市建设与房地产法;
国际法方向:国际公法专题,国际私法专题,国际经济法(双语),国际商事仲裁与诉讼专题,国际经济组织法专题(双语),国际法律案例专题;
诉讼法方向:民事诉讼法专题,刑事诉讼法专题,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专题,仲裁法专题,证据法专题,外国司法制度专题;
(三)专题讲座
听学术报告(5个,1学分)
(四)专业特色
模拟法庭训练(3学分),法律文书(2学分),法律谈判(2学分),法律职业规范与伦理(3学分)。
(五)其他环节
开题报告(1学分),专业实践(12学分)。
补修,国际经济法,知识产权法。
注:1、英语、政治等课程学分按教指委指导意见要求设置;
2、必修课原则上考核方式应为笔试,选修课可为笔试或考查等;
3、补修课不计学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