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公共管理硕士(MPA)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简章
四川师范大学始建于1946年,位于四川省会成都市,是一所文理渗透,理工、经管结合,师范与非师范并重,学科门类较为齐全的四川省属重点大学。1979年被批准为全国首批硕士授权单位,2006年被批准为博士授权单位,2009年被批准为MBA办学单位,2014年被批准为MPA办学单位。
一、学科支撑
我校现有与MPA密切相关的“教育学原理”、“发展与教育心理学”、“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行政管理方向)”、“土地利用管理与评价”等硕士点,有“公共事业管理”、“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教育学”、“应用心理学”等相关本科专业。我校设有四川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四川省高校干部培训中心、四川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四川省教师网络联盟管理中心等省级培训及研究机构。特别是我校的四川省高校干部培训中心长期对全省高校的各类管理干部和教师进行培养,多年来的各类培养经历,为我校开展MPA项目提供了经验和条件。
二、教学设施
教学和办公场地充裕,拥有专用多媒体教室、讨论室、演讲室、多媒体语音室、资料室等。实验实训条件齐备,与MPA教育密切相关的实验室有18个,总面积1300平米。其中,ERP沙盘实验室、金融实验室、行为决策研究实验室、财税与电子政务实验室是中央与地方共建特色优势学科实验室;还有会计实训实验室、安全展示室、创新实验室、计算机上机实验室等。除此之外,我校还在全国建立了相关专业实习基地,为MPA专业人才的培养提供实训条件和实践机会。学校拥有四川省第三大图书馆,拥有图书327万册,拥有电子图书70万余册、期刊(含电子期刊)15000余种。
三、师资队伍
MPA教育中心设在经济与管理学院,并举全校之力办学。专任教师和导师中有教授14人,副教授14人,讲师1人,博士18人;其中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2人,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1人。为了更好地完成实践教学,我校还聘请了一批实践经验丰富,涉及宏观经济管理、工商企业、金融、政府等领域的中高层管理人员作为兼职教授。
四、培养目标
培养掌握现代管理理论与方法,具有良好的专业素养、心理素养及战略眼光、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具备从事公共管理与公共政策分析的能力,能够综合运用管理、政治、经济、法律、现代科技等方面知识和科学研究方法解决公共管理实际问题的高层次、复合型、应用型专门人才。
五、证书颁发
公共管理硕士学位证、毕业证
六、报名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3年及以上工作经验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及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有两年及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注:工作经验年限=录取当年8月31日原学历证书获得年月
七、报名方式
网报时间:
2023年9月24日至9月27日(预报名)每天9:00-22:00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8日-25日,每天9:00-22:00(在此期间,可修改信息)。网报信息确认:网报信息确认时间,具体确认方式和要求另行公告,具体时间安排以我校公告为准。
八、考试录取
MPA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个部分:
初试为全国联考:包括综合能力(数学、逻辑、写作)、外语(英语二)两门,满分300分。
复试科目为笔试和面试(英语、综合能力测试),是在我校划定全国联考科目合格分数线后,对上线考生单独组织,具体复试内容、时间及方式以研究生院和MPA教育中心通知为准。
初试及复试合格,符合教育部和学校招录条件的考生,我校将择优录取。
九、学制与学费
学制:2.5年
学费:5.4万(分三次缴)
十、学习方式及上课地点
学习方式:周末班
上课地点:四川师范大学成龙校区
十一、学位授予
凡取得入学资格,按照教学计划要求修完全部课程,并取得相应学分,通过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者,经学校审核批准后,授予教育部统一制发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