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0〕8号)以及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为做好我校今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经四川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特制定以下调剂办法:
一、调剂办法
(一)我校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未达到招生计划数的部分专业,可接收考生的调剂申请,具体详情请查看《四川师范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接收调剂专业》(网址:http://yjsc.sicnu.edu.cn/p/0/?StId=st_app_news_i_x637227369837095661)。第一次调剂后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由四川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未完成的计划。
(二)符合招生章程中规定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考生初试成绩符合国家规定的第一志愿报考专业A类地区复试分数线;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原则上学术型应在同一个一级学科范围内,专业型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原则上不再进行第二次调剂。
(三)初试统考科目与调入专业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考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我校教育学、心理学、中国史、世界史一级学科,业务科均采用全国统一命制的试题,只接收参考全国统一命题的考生调剂,不接受参考招生单位自行命题考生的调剂申请。
初试科目为统考英语一(代码201)的考生可以调剂到统考英语二(代码204)科目相应的专业;统考英语二科目的考生不能调剂到统考英语一的专业;没有统考外语的考生不能调剂到统考外语的专业;参加统考外语的考生不能调剂到招生章程中没有对应统考外语语种的专业。
初试科目为统考数学一(代码301)的考生可以调剂到统考数学一、二(代码302)、三(代码303)或没有统考数学科目相应的专业;初试科目为统考数学二(代码302)的考生可以调剂到统考数学二、三(代码302、303)或没有统考数学科目相应的专业;统考数学三(代码303)可以调剂到统考数学三(代码303)或没有统考数学科目相应的专业。反之,则不能调剂。
(四)只要考生的报考单位、报考学院、报考专业、学习形式任一项发生变化,均为调剂。符合条件的考生(含一志愿报考四川师范大学的考生)申请调剂,均须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未通过该系统考生的调剂申请一律无效。培养单位不得接收不符合我校调剂公告规定的任何考生。
(五)报考同一招生单位专业、初试科目、培养方式相同的调剂申请考生(接受非全日制调剂的专业,一志愿报考在职定向非全日制者优先),一般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名单,不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二、调剂程序
我校坚持以考生为中心,将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和研究生院网站公布调剂信息。调入到我校的考生需严格执行以下调剂程序:
(一)符合条件的考生自愿在中国研招网(3月22开通调剂系统)向我校提出调剂申请(可同时申请3个调剂志愿)。学校设定的调剂申请开通时间段结束后,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下载调剂考生报名数据,分发给各培养单位。
(二)各培养单位对调剂考生的信息进行初审,可采用电话沟通等方式判断是否同意其参与复试。培养单位审核的调剂考生复试名单,签字盖章后上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三)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对调剂考生信息再次审核,对符合条件的考生,在中国研招网上以短信形式向考生发送我校复试通知(接收号码为考生网报时自行登记的手机号码)。考生也可随时在中国研招网浏览本人调剂动态。
(四)考生需在我校发出复试通知12小时内,登录中国研招网选择“同意复试”或“拒绝复试”。如选择“同意复试”的考生,我校同意其复试;如选择“拒绝复试”或在我校发出复试通知12小时后未回复的考生,则视为该生自动放弃,我校不同意其复试。考生向我校任一学科(专业)提交调剂申请36小时内不得修改,36小时后未得到我校复试通知的考生可向其他招生单位或我校其他学科(专业)提出调剂申请。
(五)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在中国研招网向符合调剂拟录取的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中国研招网同步向考生发送相关信息的短信),考生也可随时在中国研招网浏览本人调剂动态。我校发出“待录取”通知后,拟录取调剂考生需登录中国研招网选择“同意待录取”或“拒绝待录取”,确定选择其中任一项后均不能再做更改。我校发出“待录取”通知12小时后,如调剂拟录取考生未确认“待录取”状态,则视为该调剂拟录取考生自动放弃,考生此次调剂无效。选择了“同意待录取”的考生须按照我校发布的《四川师范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的相关规定办理拟录取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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