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政法大学关于开展2021年度校级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培养单位:

  为积极探索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的有效途径,提升广大教师对研究生教育教学的关注度,集全校之智推进“双一流”建设和高层次人才培养,现开展2021年度校级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以下简称“研教改项目”)立项工作,具体事项安排如下:

  一、指导原则

  认真落实《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教育部关于加强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保证和监督体系建设的意见》(学位〔2014〕3号)、《教育部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高等学校加快“双一流”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教研〔2018〕5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培养管理的通知》(教研厅〔2019〕1号)等文件精神,坚持“问题导向,精准发力,注重实效”的工作理念,以解决研究生人才培养中的实际问题为出发点,立足我校研究生教育教学现状,以“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教学与研究相结合、制度与服务相结合”为目标导向,开展本年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立项工作。

  二、申请人资格

  (一)以项目组为单位申报,项目主持人应在我校从事研究生教育教学的相关工作,包括研究生导师、研究生授课教师、研究生教育管理人员等。

  (二)有校级以上未结项的研教改项目的主持人,不得申报;有重庆市级研教改项目未结项且严重逾期(4年)的主持人,不得申报。

  (三)不得用已申报成功的本科精品课程、本科教改项目、重庆市级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研究生优质课程、研究生课程思政示范项目、案例库、联合培养基地、导师团队等项目材料进行重复申报。一经发现,取消主持人本次项目申报资格,且三年内不得申报研究生教育教学各类项目。

  三、项目要求

  (一)重大重点项目应参考不少于三所一流院校的相关制度样本,借鉴域外国家人才培养相关制度,结合我校实际进行相关风险评估并建立相关风险防范机制。

  (二)申请者在设计研究内容时,要注重厘清现状、发现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对策,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试点,将各项改革措施落到实处,并对实践中遇到的问题和取得的经验进行梳理和总结。

  (三)项目研究周期原则上为2年,允许延期一次。

  四、成果转化

  (一)项目必须形成与项目实施密切相关、操作性强的改革方案,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试点,将各项改革措施落到实处,并对实践中遇到的问题和取得的经验进行梳理和总结。

  (二)项目研究期满,学校将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结题验收。项目组须对照立项建设任务及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报告,并提交结题申请材料,包括项目研究报告、研究成果、改革方案、改革效果、推广应用及师生评价等。

  五、项目经费

  2021年校级研教改项目分为重大、重点与一般项目。学校根据《西南政法大学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西政校发〔2020〕186号)之规定,分别给予2万元、1万元和0.5万元的经费支持。

  六、材料报送时间

  请各二级培养单位于2021年11月9日前将汇总的《立项申请书》及《汇总表》提交至研究生院培养管理科(敬业楼4015室),并同时将电子稿发送至邮箱:944855296@qq.com。

  联系人:杨老师;联系电话:67258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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