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涉外律师)研究生培养项目专家论证会在校举行

  为响应党和国家的号召,加强高层次涉外法治专业人才培养,我校于4月22日特邀重庆市司法局、重庆市律师协会以及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西南分会、国浩律师(重庆)事务所、中豪律师事务所等七家联合培养单位召开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涉外律师)研究生培养项目专家论证会。重庆市司法局律师工作处处长、重庆市律师行业党委副书记彭建军,重庆市律师协会副秘书长汤琼,七家联合培养单位涉外律师项目负责人,校党委常委、副校长唐力,校党委常委、研究生院院长李燕,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处长郭美松及相关学院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研究生院副院长曾妍主持。

  李燕院长首先对彭建军处长一行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并就我校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涉外律师)研究生培养项目开展情况进行介绍,提出了高校传输知识+行业叠加能力的双主体培养模式。希望与会专家针对我校涉外律师项目培养方案、选拔考核标准、兼职导师配备、实习实训、模拟教学等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共同做好涉外律师研究生培养项目。

  重庆市司法局律师工作处处长、重庆市律师行业党委副书记彭建军介绍了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涉外律师)研究生培养项目的背景,强调联合培养单位与西南政法大学应立足涉外法治人才培养需求,积极探索和创新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模式,推进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涉外律师)研究生培养项目的实施。

  会上,与会专家分别结合本单位基本情况,就课程体系设置、选拔条件、学生实习安排、模拟训赛等方面提出了建议。联合培养单位均表示将组织最优秀的导师团队,全力配合学校制定各项培养方案,同时支持学生实习安排,期待尽快与西南政法大学签署联合培养协议。

  唐力副校长对联合培养单位长期以来对我校法治人才培养的支持,对我校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涉外律师)研究生培养项目的积极参与表示衷心感谢。唐力副校长指出,通过本次论证会与联合培养单位的深入交流,有助于我校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涉外律师)研究生培养体系的进一步完善。希望在与联合培养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培养一批高层次复合型、应用型、国际型法治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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