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教育部当年录取工作的有关规定,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及其在校学习成绩和思想品德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等,确定拟录取考生的名单。复试、体检、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对于思想品德考核
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考生诚信状况是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和《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研究生招生考试为国家教育考试,触犯刑法的,一律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相关单位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考生须提交本人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的现实表现材料。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新生录取通知书由录取学院发放,其中录取类别为非定向的新生由学院研究生科发放调档函,个人档案必须在入学前(以学校当年开学报到时间为准)调入学院;录取类别为定向(强军计划除外)的考生必须在录取前将签订好的定向协议书(电子科技大学研招网“资料下载”)、定向就业合同(复印件)交至录取学院。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录取为定向。
按照教育部要求,凡是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学校可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出具教育部学历(学籍)认证书(网址:yz.chsi.com.cn),否则不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