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理工大学水利水电学院土木水利硕士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学校简介

  西安理工大学是中央与地方共建,陕西省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是国家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实施院校,陕西省“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高校”。2020年7月,学校成为工信部、陕西省共建高校。学校是我国西北地区水利水电、装备制造、印刷包装行业高级专门人才的重要培养基地和科研中心之一。

  学校的前身是成立于1958年的北京机械学院和成立于1960年的陕西工业大学。两校的办学历史分别可以追溯至1919年由民国教育总长范源濂创办的北平市立商业补习学校和1937年成立的国立西安临时大学(土木工程学系水利组)。1972年,北京机械学院和陕西工业大学合并组建陕西机械学院,隶属第一机械工业部。1994年,学校经批准更名为西安理工大学。1998年,学校划转陕西省,管理体制调整为中央与陕西省共建,以陕西省管理为主。2002年,陕西省批准西安仪表工业学校整体并入西安理工大学。学校以1949年人民政府接管北京机械学院前身学校国立北平高级工业职业学校为校庆起始年,5月1日为校庆日。

  学校建有金花、曲江、莲湖3个校区和1个大学科技园。有普通全日制本科生18000余名,博士、硕士研究生近8000名。有教职工2600余人,其中高级职称940余人。现设17个学院和1个教学部,设67个本科专业,其中10个专业为国家特色专业建设点,14个专业通过工程教育专业认证(评估),25个专业入选国家一流专业建设点,32个专业入选陕西省一流专业,16个专业为陕西省特色专业建设点,8个专业为陕西省名牌专业。设有21个本科实验教学中心,其中3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8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个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

  学校坚持以学科建设为龙头,扎实推进一流学科建设,核心竞争力稳步提升。学校是我国首批获得博士、硕士、学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之一。研究生教育始于1960年,2011年成立研 究生院。现有14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5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1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覆盖全部本科专业。现有1个国家一级重点学科(涵盖5个二级学科),21个陕西省重点学科,12个陕西省优势学科。工程学学科、材料科学学科位列ESI全球学科排名前1%。在2017年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中,水利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等3个学科进入全国前20%,材料科学与工程、机械工程、马克思主义理论等3个学科进入全国前30%;仪器科学与技术、电子科学与技术、土木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等5个学科进入全国前40%。在“2020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中,学校位列世界高校601-700位,全国高校85-102位。

  学校积极推进“人才强校”战略,将人才工作作为学校发展的重中之重来抓,教师队伍建设不断强化。学校成立“谢赫特曼诺奖新材料研究院”,建设院士工作室13个。有双聘院士4人。

  入选国家级人才10人,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1个,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得者5人,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5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8人,中科院“百人计划”3人。有全国优秀教师、全国先进工作者6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3人。入选陕西省高层次人才计划43人、“特支计划”11人、“三秦学者”创新团队2个、高校“青年杰出人才”支持计划21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1人,教育部高等学校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7人,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专家、劳动模范、 先进工作者、优秀教师、教学名师、师德标兵等40多人。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积极开展全方位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国际影响力不断增强。学校先后与德国、日本、美国、澳大利亚、英国、法国等2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60多所院校和科研机构建立了友好合作交流关系,促进了全校师生与国际知名院校和科研机构合作与交流。2020年经教育部批准,学校成立了西安理工大学国际工学院,学院是由西安理工大学与澳大利亚詹姆斯库克大学共建的非独立法人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学院是目前我国中西部地区唯一拥有本科、硕士及博士多层次招生培养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

  长期以来,西安理工大学发扬“艰苦奋斗、自强不息”的学校精神,秉承“祖国、荣誉、责任”的校训,坚持“育人为本、知行统一”的办学理念,培养了近20万名各类专门人才,其中有多位两院院士、重要党政领导和杰出企业家,为国家和地方经济建设,特别是为国家装备制造、水利水电、印刷包装行业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近年来,学校坚持以全面提高质量为核心,着力加强内涵建设,办学水平和社会声誉稳步提升。当前,学校正在为全面建设以工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特色鲜明的国内一流教学研究型大学的目标而努力奋斗!


二、培养目标

  专业学位研究生:旨在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专业学位研究生以专业实践及应用为导向,是现代高等教育发展的产物,与学术学位硕士处于同一层次,培养规格各有侧重。


三、学习形式、就业方式

  (一)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

  1.非全日制研究生是指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

  2.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学校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二)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四、报考说明

  2022年我校拟招收各类硕士研究生约2800名,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90余名(仅部分专业学位或工程类别招收),最终招生人数以国家审核并下达计划数为准。


五、报考条件

  (一)报考基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心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的体检要求。

  4.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报考非定向就业的考生,录取后必须全脱产学习,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全部转入学校;报考类别为定向的考生,必须征得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并在拟录取阶段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二)报考硕士研究生考生除满足报考基本条件外,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以当年入学报到时间为限,下同)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以及学士学位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报考时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同时需要向我校提交有进修过10门以上大学本科主干课程成绩证明,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同等学力考生(含高职高专毕业后满2年以上考生、本科结业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生和网络教育考生,在初试成绩达到我校复试要求后,复试时需加试笔试2门报考学科大学主干课程: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六、报名及考试有关事项

  (一)硕士研究生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1.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报考我校的单独考试考生、同等学力考生须选择西安理工大学作为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

  2.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1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所有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初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需要调剂的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考生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以下简称“学信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请考生提前做好自查及认证工作。

  (7)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8)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9)报考我校考生信息填报需注意的其他事项:

  ①考生网上报名时导师的选择:登陆“研招网”,进入我校2022年“硕士招生专业目录”查询系统,考生可根据自己的研究兴趣选取研究方向,可将拟报考导师姓名填写在第一个“备用信息”栏内。

  ②请报考我校考生在第二个“备用信息”栏内填写复试专业课科目的代码及科目名称(科目代码+科目名称,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3.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请各类考生届时关注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有关现场确认公告及程序要求。

  凡未进行现场确认的考生,网上报名一律无效。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在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2)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 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6)招生单位和报考点将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二)《准考证》下载打印

  考生应当在2021年12月18 日至12月27 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个人网报用户名、密码及《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等证件,避免信息泄露或证件丢失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三)初试安排

  1.初试方式均为笔试,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2.初试时间:2021年12月25日至26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7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不超过14:30)。

  3.考试地点由报考点指定,详见准考证说明;对在准考证上未打印出考试地点的考生,考前要注意查询报考点公布的有关信息。考生应在考试前一天到考试地点了解考场有关注意事项。

  (四)复试及录取

  1.报考我校的考生,待“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下简称“复试分数线”)公布后,符合我校相关学院、学科(专业)复试要求的考生将参加我

  校组织的复试。复试、调剂、体检、录取等工作将根据教育部、陕西省教育主管部门的安排和部署,按照“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与我校有关的初试成绩查询、复试通知、拟录取及通知书发放等信息,考生届时可登陆我校研究生院网站(网址http://yjsy.xaut.edu.cn/)进行查阅。教育部对研究生招生工作要求如有变更或新的要求)我校将及时予以调整并在学校相关网站发布相关信息。

  2.对通过我校2022年优秀生源预选拔并获得我校颁发的校级创新能力认定证书者,以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入学后学校在第一学年申请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时,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获得(依据统考试成绩)。一等学业奖学金8000元/生/年;二等学业奖学金5000元/生/年。

  3.备考期间请广大考生注意人身、财产安全以及疾病预防。


七、违规处理

  (一)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学位。相关单位将把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八、学制与学费

  1.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一般为3年(其中工商管理硕士、125601工程管理硕士基本学制为2.5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学制可适当延长。

  2.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西安理工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均须缴纳学费。学费统一遵照陕西省研究生教育收费相关规定标准收取。请考生参考以下学费标准,如有变更,以当年的入学通知为准。

  3.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按国家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及学校相关规定收取。


九、其他说明

  1.依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自2017年开始,全日制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的界定统一按照录取研究生的学习培养方式进行。

  2.目录内招生人数仅供考生报考时参考,且招生人数中不含推荐免试方式招生人数。最终招生录取时将根据教育部最终下达招生计划和推免生计划完成情况,综合考虑学校生源状况和发展需要,适当调整。

  3.我校不举办或参与举办任何考研辅导活动。

  4.学生住宿实行住宿收费制,住宿费用自理。

  5.中外合作办学学术学位硕士项目情况详见我校国际工学院网站。

  (网址:http://iec.xaut.edu.cn/)

  6.本简章如有变更,请以当年国家教育部有关政策及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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