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中心):
根据《2021年秋季学期学生住宿安排专题会议纪要》(第23号)文件精神,现将非全日制研究生等人员住宿安排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非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学力人员、结业研究生。
二、申请时间
2021年9月13日-9月17日
三、住宿安排
1.非全日制研究生和同等学力人员。按照学校学生住宿有关规定,在满足全日制学生住宿需求前提下,经本人申请、导师和学院同意,学校统一安排在兴庆校区教学二区职四号楼空余宿舍住宿。为不影响下一学年住宿安排,每学年申请一次,住宿期限不得超出来年6月30日,由后勤保障部按相关规定办理入住手续。
2.结业研究生。结业研究生原则上应按时离校,确因完成学位论文需要,在满足全日制学生住宿前提下,经本人申请、原导师担保、原学院审批同意,学校安排在兴庆校区教学二区职四号楼空余宿舍临时住宿。为不影响下一学年住宿安排,住宿期限不得超出来年6月30日,由后勤保障部按相关规定办理入住手续。
四、具体流程
申请人填写《非全日制研究生等人员临时住宿申请表》,经导师签字同意及学院审核盖章后,携带申请表、学生卡(或者临时卡)、身份证前往兴庆校区学生事务大厅后勤保障部窗口进行申请,由后勤保障部根据空余宿舍实际情况予以审批。
五、其他事项
1.申请人在校临时住宿期间应严格遵守学校各项管理规定,对违反规定者,公寓管理部门有权取消临时住宿。
研究生院 后勤保障部
2021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