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师范大学关于做好2021年上半年教育类研究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

  根据《西北师范大学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实施办法(试行)》,从2021年起,我校教育类研究生可申请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免试认定。教育教学能力考核是教师资格免试认的重要环节。为做好2021年上半年教育类研究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范围

  我校2021届教育类毕业研究生,包括教育学学术学位研究生(专业代码0401)、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代码0451)和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代码0453)三类。

  二、考核内容及方式

  1.教育类研究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包括培养过程性考核和教师职业能力测试两部分,两部分考核结果均合格者,视为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合格,由学校颁发统一印制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研究生持《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等相关资料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程序不变。

  2.培养过程性考核内容包括思想品德和师德素养、教师教育课程学业成绩、教育实习实践、专业能力及技能培训,具体由培养学院负责组织实施。培养过程性考核合格者,方可参加教师职业能力测试。

  3.教师职业能力测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科目为《综合素质》《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两科,各100分,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命题和测试。命题根据国家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标准要求、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标准和大纲。面试主要考查教育类研究生的教师基本素养以及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水平等,面试方式、考核标准等由培养学院负责制订并组织实施。笔试和面试合格者,视为教师职业能力测试合格。

  4.本次教育类研究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分为幼儿园、小学、

  初中、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五个学段开展,申请考核的任教学段和学科应与本人所学专业的培养目标和专业一致。教育类研究生各专业可申请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详见附件1。

  三、报名时间及要求

  1.研究生类研究生于2021年4月14日上午8时至19日上午12时登陆“西北师范大学研究生信息管理平台”-“网上报名”-“教师资格证”自愿报名,逾期者不予补报。

  2.2021年度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证考试并取得合格证明的教育类研究生,不能申请参加本次学校组织的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

  3.初次登陆系统后需首先核对系统中的身份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身份信息有误请及时联系研究生院学术与培养部(梁老师7970303)进行修改。

  4.选择自己参加本次考核的学段和科目。对以初级中学教师、高级中学教师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为培养目标,且所学专业明确教学学科和教学专业的教育类研究生,只能选择与本专业对应的学段和学科;对所学专业没有明确教学学科和教学专业的教育类研究生,可以选择本次测试涉及的相关学段和专业,同时还需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中对应学段、专业的“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笔试,成绩合格后方可取得学校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5.对于已经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尚未取得合格证书但所有笔试科目均取得合格成绩的教育类研究生,如其参加的笔试学段和科目与所学专业培养目标一致,则认定本次教师职业能力测试笔试合格。对于此类研究生,请在系统填报时在“是否已参加国考”项目选择“是”,同时如实填报自己所参加的笔试科目代码、笔试科目名称、考核成绩、考试时间,并在提交申请后于4月19日前将自己的国考成绩单复印件交所在学院研究生秘书处备查。

  四、其他

  1.学校将于4月22日统一对报名参加本次考核人员名单进行审核,报名审核结果以及教师职业能力测试(笔试)具体时间和考场地点信息请自行登录研究生信息管理平台查询。

  2.4月13日-25日,培养学院组织的培养过程性考核和教师职业能力测试(面试),并向研究生院提交《西北师范大学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培养过程性考核鉴定表》(附件2)和《西北师范大学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培养过程性考核鉴定结果汇总表》(附件3)。4月

  25日,学校统一组织教师职业能力测试(笔试)。

  3.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教育类研究生也可以自行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4.教育类研究生应认真核实自己报名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学校如发现信息不完整或不准确,将取消本次测试资格。

  联系人:李老师7970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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