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2021年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开始发放。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放说明
教育部对拟录取考生最终录取资格仍在审查及公示(研招网公示期截止日期:6月30号),考虑到应届本科毕业生离校、办理档案调取手续及其它需要,我校提前邮寄、发放录取通知书。
特别说明:
1、教育部录取检查及公示不通过的考生,已发放录取通知书无效。取消录取资格。
2、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2021年9月4-5日)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取消录取资格。
二、发放事宜
1.网上将地址修改为“自取”的考生(邮寄地址为蓝天公寓、西北师范大学967号或西北师范大学XXX学院等的地址默认自取),录取通知书由本人持二代身份证到拟录取学院研究生秘书领取(6月15日)。
2.其他考生录取通知书领取方式默认为邮寄,请根据本人研招网或研究生信息平台上更新的通讯地址查收。
3.邮寄录取通知书于6月15日通过EMS寄出,查询地址(预计16号开通):http://210.26.109.51:83/
三、注意事项
1.录取通知书须本人领取,如果确有实际困难需要代领的,代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考生身份证复印件前往领取。
2.相关交费、转移户籍、党组织关系等说明,请仔细阅读录取通知书报到须知及研究生院网站拟录取通知。
3.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协议随通知书寄出,属于单位留存的请考生收到后转交存档。
4.2021级 “硕师计划”推免生(农硕)开学面授具体时间请跟录取学院联系(录取通知书时间忽略)
研究生院招生部
2021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