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复试的考生,复试前必须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考生须提交:有效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准考证、大学本科成绩单原件(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公章),政治表现(原单位出据),外语证书或成绩单,个人简历(包括业务和科研能力、毕业论文、外语水平);同时还须提交以下材料:
1.应届本科毕业生应提交学生证;
2.往届本科毕业生应提交毕业证;
3.同等学力考生应提交毕业证、课程成绩单(大学或补修课)、公开发表的学术研究论文原件。
考生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一律取消其复试、录取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