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农业大学MPA教育中心前身系新疆八一农学院农经系,始建于1952年。经过几代人的艰辛努力,1995年学校更名为新疆农业大学。2010年学校获批公共管理专业硕士学位授权,成为教育部第五批公共管理专业硕士(MPA)学位授权点,是新疆第二所获得MPA学位授权的高等院校。为适应MPA教育事业的发展,学校成立了MPA教育中心。
近三年MPA教师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等国家级项目16项、省部级项目32项。为了使理论有效地回应现实需求,达到两者的良性互动,MPA任课教师积极参与各类社会实践活动,加强与政府部门的密切合作,许多教师参加政府部门或非政府公共机构的管理和咨询工作。
学校在招生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务院学位办、全国MPA教指委、自治区学位办的相关政策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了完善的招生程序、招生制度、复试办法和录取办法等,保证了MPA招生管理工作的规范有序、公正公开。
教学管理与办学特色
(1)结合新疆地域人才需求现状及研究积淀,明确了符合区域特点的四个专业研究方向。
(2)在每门核心课程配置A/B角教师,形成了层次分明、结构合理的专职教师队伍。
(3)课程设置中加大了基础性选修课程和区域系列专题讲座的份量。开拓了研究生应用创新的能力。
(4)结合办学观念和研究方向,建立了6个实习实践基地,开展实训教学,提高研究生实践应用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