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大学关于启动2021年秋季学期研究生助研津贴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按照《兰州大学研究生奖助管理办法》(校研〔2021〕38号)要求,2021年秋季学期研究生助研津贴工作现在开始,具体安排如下。

  一、工作流程

  (一)即日起至9月10日中午,导师完成相应配套经费的划转。之后登陆系统发布助研岗位信息,岗位信息包括本学期助研岗位职责、工作量、工作要求,导师按照科研项目需求个性化发布即可,此非必填项。

  导师可根据自己情况设置“账户助理”,“账户助理”代导师进行系统确认及审批工作。经费划转最长时段为2021年9月--2022年2月(具体划转按照导师实际配套进行),一次性将一个学期实际配套金额划入导师个人助研津贴账户。

  (二)9月10日下午,研工部导入最终的导师账户余额数据至助研系统中。

  (三)9月14日之前,完成学生申请、导师审批、各培养单位审批提交等各个环节。导师若在9月10日之前经费划转不到位的,岗位将无法确认。9月14日晚23:00,关闭助研津贴学院审批环节。

  (四)9月15日--17日,研工部完成审核制作9月份预发放名单,进行经费统一划转以及发放名单确认和审签工作。

  (五)9月25日之前,当月启动成功的助研津贴经财务处审核之后,交由银行发放至研究生本人银行卡中。

  二、工作要求

  (一)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在“智慧研工”提交的名单和数据即为本单位研究生奖助工作评审委员会审定结果,需对本单位提交的所有数据负责,确保准确无误。

  (二)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因故变更“智慧研工”系统管理员的,需提交由所在单位主管领导签字加盖单位公章的报告至研工部,注明拟变更人员姓名、校园卡后以及变更原因。研工部审批通过后予以变更。

  三、其他说明

  (一)导师按照研究生实际参与科研情况进行一个学期内助研津贴的配套,是否配套以及具体配套标准由导师自主决定。12月提前毕业的研究生一旦毕业,将不再发放助研津贴。

  (二)自2021年9月开始,助研津贴配套标准按照新的研究生奖助管理办法要求执行。

  A类:哲学、文学、历史学、艺术学

  B类:经济学、法学、教育学、医学、管理学,数学,理论物理

  C类:理学、工学、农学

岗位类别标准A类B类C类
导师出资下限学校配套导师出资下限学校配套导师出资下限学校配套
博士生(元/月)50010007008001000500
硕士生(元/月)100400200300300200

  (三)原则上,助研津贴发放计划一学期内不得予以变更(停发除外)。如有特殊情况提出变更的,需在每月13日之前由导师或学院在系统进行处理。

  (四)如有遇到关于系统的任何问题可随时联系研工部,电话8912963,邮箱yjsjz@lzu.edu.cn。研工部将及时联系技术人员处理。

  特此通知。

  研工部

  2021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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