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须知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要求和上级主管部门工作部署,我校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充分考虑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采取网络远程复试的方式进行,复试将于3月下旬启动,具体时间由招生学院通知。请参加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的考生提前做好准备。

  一、资格审查

  复试前考生需准备以下材料的扫描件或清晰照片,并按照学院要求进行提交。所有参加复试考生都必须通过资格审查,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一)所有考生:

  1、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2、考生准考证。

  3、《诚信复试承诺书》。

  4、《资格审查单》。

  5、《宁波大学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应届生由考生就读学校所在院系的政治工作部门盖章,社会考生由工作单位盖章,毕业后暂未工作的考生可由户口所在地街道居委会/村委会盖章。

  6、大学阶段成绩单(须由考生所在高校教务部门或档案部门审核盖章)。

  7、有论文发表或有科研成果及获奖的考生,提交相关的清单和佐证材料。

  8、毕业论文、毕业设计。

  9、体检表原件。拟录取考生须在复试成绩公示后一周内将二级甲等以上医院的体检报告(须有体检结论)寄送至招生学院。

  (二)应届毕业考生:

  1、由高校教务部门颁发并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待入学时交验。

  2、《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来源网址:http://www.chsi.com.cn/xlcx/bgcx.jsp)。

  3、专升本应届生复试时需提供专升本录取名册(加盖档案章或单位章)以及学校教务部门发放的学生证。

  4、拟提前毕业的应届本科考生还须持现就读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培养方案和所获学分证明,并注明“该生在入学前能取得毕业证书”字样。

  5、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需提供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自学考试机 构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

  (三)往届生(含同等学力考生):

  1、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若有)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来源网址:http://www.chsi.com.cn/xlcx/),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申请网址:http://www.chsi.com.cn/xlrz/)。获国外学历学位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2、毕业日期为2019年9月1日前的高职高专考生,还需提供所报考专业6门以上本科主干课程合格成绩单(需有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出具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

  (四)其他情况所需材料:

  1、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提供《入伍批准书》和服役部队签发的《退出现役证》。

  2、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复试前提交定向就业单位出具的意向书; 拟录取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非全日制考生还需签订录取知情书。

  3、符合教育部规定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分政策的考生,须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照片(正反面)、有本人手写签名的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的照片。

  (五)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网络远程复试所需设备和环境要求

  硬件要求:1台笔记本电脑或台式机(须带有摄像头、麦克风及音响设备)、1部智能手机等。具体要求请见招生学院官方网站通知,如有困难,及时向招生学院反映,做好沟通。

  网络要求:网络良好能满足复试要求,建议使用有线宽带、4G或5G网络。

  环境要求:选择安静、无干扰、光线适宜、网络信号良好、相对封闭的场所准备复试,在可视范围内不能有任何与复试相关的资料,复试时房间内不能有其他人在场。

  远程复试平台为“学信网研究生招生远程面试系统”或“腾讯会议”或“云视讯”,具体复试平台由招生学院确定。

  三、复试用品

  1.本人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

  2.本人初试准考证。

  3.黑色签字笔和空白A4纸若干。

  4.招生学院要求准备的其他考试用品。

  四、注意事项

  1.规范复试。考生按照《宁波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网络远程复试考场规则》及招生学院相关要求参加复试,在复试过程中严格遵守复试纪律。

  2.诚信复试。认真阅读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以及宁波大学和招生学院发布的相关招考信息。须知晓: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 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行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将触犯刑法。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3.复试是国家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一部分,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文件。复试过程中禁止考生录音、录像和录屏,禁止将相关信息泄露或公布,复试全程只允许考生一人在面试房间,禁止他人进出。若有违反,按作弊论处。

  4.提前测试设备和网络。考生需保证设备电量充足,网络连接正常。设备调试完成后,关闭移动设备通话、录屏、外放音乐、闹钟等可能影响面试的应用程序。复试前招生学院会与考生进行连线测试,请各位考生按要求安装软件、调试设备,具体关注招生学院通知。

  5.谨防诈骗。我校研究生复试不收取考生任何费用,请大家务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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